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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ZT:唐代玄甲骑兵的优势和特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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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唐代玄甲骑兵的优势和特点研究

来源: 愤青甲 于 11-01-22 04:51

    在谈到玄甲时,也有人指出玄甲是重装铁甲,理由是李世民的玄甲每每以区区几千人,就能去打败几倍十倍几十倍的敌人,这种骑兵如果是轻骑兵,这种战绩是不可能连着出现这么多次的。毕竟,轻骑兵防御太弱,冲击能力是很有限的。而认为轻骑兵具有的长途奔袭和追击能力,重装骑兵同样也是能长途行军的,并且以蒙古骑兵大军西征,是带去了大量的重装骑兵。认为在奔袭和追击的时候,重装骑兵是可以卸下马铠脱掉身上部分重甲部件的。并提出唐代的的中国重装骑兵,很有可能穿着多套不同质地的盔甲。需要轻装追击溃败敌人的时候,只需要拖掉或着卸下身上的某些盔甲部件就可以了。讲解中国古代战争中,都是大量的使用弓箭作战的。说到轻骑兵去攻击数量远远高于自己的步兵军团时,首先就要过对方大量的弓箭部队射击这一关。而以少量的轻骑兵,去打败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拥有大量弓箭部队的对手,其难度绝对是难比登天的。也只有,既能射击弓箭又能近身强力冲击的双重效果精锐重装骑兵,才有这种以少以精锐胜多胜劣的可能。

    就这样的观点,我认为这些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重装骑兵是能长途行军的,但是唐朝初期骑兵能向蒙古军一样有足够数量的马匹吗?一个骑兵能配备多套盔甲?这个说法好象也能成立,但不知这多套盔甲是要放在哪里,是自己随时背着驮走吗?还是让人先帮忙驮着?决定追击时,再换一身行头?显然奔袭时,是可以做到换一身行头的。不过有的东西全凭想象也是不行的,脱掉或者卸下身上的某些盔甲部件是可以的,长期都这样干也就不是啥重装骑兵了,干嘛每次开仗都要卸下身上的某些盔甲部件呢?这好比是拖了裤子打屁,不开仗时穿全装,开仗时穿半装?设伏如果没有隐避的服色,是不行的,就算是个盗也知道要穿一身夜行衣,穿一身明光甲显然是不能用于设伏的,老虎的纹就是天然的设伏方案,很显然古人注意到了这一点,玄色就包含了这样的色调。很显然只有先看明白了玄甲的设计道理,才会知道古人应用迷彩不输于现代人的军事理论,这样的盔甲就象今天的迷彩,老子说:五色使人目盲,五味使人口甘,五音使人耳聋。孙子说: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天以不见为玄。地以不形为玄,人以心腹为玄。——《太玄·玄告》也很显然我们考查古人对衣甲服色的设计,一般都忽略掉军事用途。

    在《武经总要》前集•前集•卷三  唐李靖法中讲到:
    先其所爱,微与之期。谓敌所爱恃之处,我先夺之。必密其处为期,潜往赴期,故敌人不觉而后之焉。此皆军争之道也。
    夫以寡击众者,利在于出奇也。兵法所说有三焉:一曰要之于险,二曰以整击乱,三曰以日之暮。将能明此者,则可以一击十,以千击万,虽敌人甚众,则其势易覆。今列兵家旧说于后。

    凡敌众我寡,必避于易,要之于险。一人守之,千人莫向。如险厄相值,我军鼓噪卒起,彼虽众多,前徒固已惊骇,乘此击之,势却则破也。一说得丘阜林木之地,可广设旗帜,多置鼓铎,散为疑兵。敌人必分军以备我,则选精锐出奇以击之。若未得便利,且依蔽林木,疏我行队,以弓弩居前当之,伺夜晏则疾击也。

    轻骑兵强调的是机动性,突出的是骑射,避免的是短兵相接,要的效果是只能我打得着你,你打不着我,就在于着装轻便。重装骑兵只能建立在战术合理的军队中,打的是硬碰硬,只能正面层层推进,靠的是步步为营的战术。玄甲轻骑兵打的是速度和长途奔袭和随时随刻的伏击,它的服色就必需适合于潜伏,在你行军途中,在你没有长线预警的驻扎地,没有建立起防御力量时,就给与打击。一般的伏击都能成功,是因为被攻击的军队都不会在行军的途中穿着盔甲走路,吃喝拉洒睡也不会整天都穿着盔甲提着刀枪,除了担护警戒的前锋和流哨外。

    在《武经总要》里:唐太宗讨窦建德,至武牢。建德自荥阳西上,太宗以数百骑,出武牢东二十余里以挑之,往往设伏。北至贼营,才四骑而已。谓左右曰:“贼初见骑少,疑为斥候。”语未毕,忽贼奄至,因引弓射之,毙其一将。贼以五六千骑并拔枪而进,从者咸失色。太宗谓之曰:“尔但前去,我自殿后。”于是按辔徐行,贼至辄引弓射之,毙一贼,贼惧而止,止而复来,如此再三,每至必毙,贼乃不敢复逼。太宗引贼入伏内,伏兵相次而发,合击破之,获其大将殷秋、石瓒,斩首数百级。

    玄军的特点就在于善于诱敌深入,使你看得着,打不着,若即若离,敌兵是追之不及,弃之可惜。

    唐李靖陈图萧铣十策,有诏拜行军总管,军政一委焉。靖阅兵夔州。铣以时属秋潦,江水泛涨,三夹路危,必谓靖不能进,遂休兵不设备。靖率师而进,曰:“兵贵神速,机不可失。今兵始集,铣尚未知,乘水涨之势,倏忽至城下,所谓疾雷不及掩耳。纵使知我,仓卒无以应敌,此必成擒也。”进兵至夷陵,铣始惧,召兵江南,果不能至。勒兵围城,铣遂降。《武经总要》

    兵贵神速,重在疾雷不及掩耳,只有经过长期训练的轻骑长备军才可以做到。对于一支频繁更换装备的轻重装备的军队而言,只能是无所适从,不知下一步是选哪类兵器,着哪类衣甲,还得有更多的人候着你才行,不然只能造成自我混乱。

    唐贞观中,吐谷浑寇边,以李靖为西海道行军大总管,统侯君集、任城王道宗等五总管征之。军次伏侯城,吐谷浑烧去野草以饿我师,退保大非川。诸将咸言春草未生,马已羸瘦,不可赴。惟靖决计而进,出其不意,深入敌境,遂逾积石山,前后战数十合,杀伤甚众,大破其国。《武经总要》

    这样的境地,这样的马匹,只有轻甲才可驮举,只有轻骑才具有出其不意,才能深入险地。

    若不速进,贼入武牢,诸城新附,必不能守。两贼并力,其势必强,何弊之承?吾计决矣。”通等又请解围据险,以观其变。秦王不许,中分麾下,使通等副齐王元吉围守东都,世民将骁勇三千五百人东趣武牢。时正昼,出兵历北邙,抵河阳,超巩而去。世充登城而望,莫之测也,竟不敢出。建德迫于虎牢,不得进,留屯累月,战数不利,将士思归。秦王遣轻骑千余,抄其粮运,又破之。谍者告曰:“建德伺唐军刍尽,牧马河北,将袭虎牢。”秦王固留马千余匹,牧于河渚以诱之,夕还武牢。建德果悉众而自版渚出牛口置阵,北距大河,西薄汜水,南属鹊山(薄,迫也。汜音凡,又音祀,县名,属孟州。属之欲<辶歹>连也),亘二十里,鼓行而进。诸将皆惧,世民将数骑升高丘以望之,谓诸将曰:“贼起山东,未尝见大敌。今度险而嚣,是无纪律;逼城而阵,有轻我心。我按兵不出,彼勇气自衰,阵久卒饥,势将自退。进而击之,无不克者。与公等约甫过日中,必破之矣。”建德列阵,自辰至午,士卒饥倦,皆坐列,又争饮水,逡巡欲退。秦王命宇文士及将三百骑经建德阵,西驰而南,上戒之曰:“贼若不动,尔宜引归,动则引兵东出。”士及至阵前,阵果动,秦王曰:“可击矣。”时河渚马亦至,乃命战。秦王帅轻骑先进,大军继之,东涉汜水,直薄其阵。建德群臣方朝谒,唐骑继来,朝臣趋就,建德召骑兵拒唐兵,阻朝臣不得过,建德挥朝臣令却。

    很显然穿着重甲是跑不快的,偷袭抄其粮运一要靠速度,而要靠机密,连续作战靠的就是轻装上阵,没有多于的时间给你选换装备,衣甲服色在这时才会发挥优势,而不被敌军察觉,铁甲的毛病就是叮铛响还反光,选这样的衣甲是不能用于奇兵断其粮道的。

    太宗讨刘黑闼,阻水列营以逼之,分遣奇兵断其粮道。黑闼又数挑战,太宗坚壁不应,以挫其锋。黑闼城中粮尽,太宗度其必来决战,预壅洛水上流,谓守堤吏曰:“我击贼之日,侯贼半渡而决堰。”黑闼果率步骑二万,渡洛水而阵,与官军大战。贼众大溃,水又大至,黑闼众不得渡,斩首万余级,溺死者数千人。很显然遣奇兵断其粮道,除了轻骑,这活重骑干不了。

    贞观初,突厥颉利可汗退保铁山,遣使入朝谢罪,请为蕃臣。太宗遣唐俭、安修仁持节出塞,以安抚之。以李靖为定襄赵总管,往迎颉利。颉利不肯朝觐,请待草青马肥,将逾砂碛。靖与其副将张公谨谋曰:“制使到彼,虏必自宽率精骑赍二十日粮,乘间掩袭。”诸将皆曰:“诏许其降,行人在彼,奈何攻之?”靖曰:“此兵机也。如唐俭等辈,何足惜?”督军疾进,自白道袭之。至阴山,遇其斥侯十余帐,皆俘以随军。颉利见使者,甚悦,不虞官兵之至。靖军奄到,纵击之,遂灭其国。

    很显然长途奔袭是“此兵机也”,重在机密,胜在速度,在敌军没有查觉到时,已杀到面前,这活重骑干不了。

    王为朔方副总管,开元初,吐蕃精甲十万寇临洮,?率步兵二千,卷甲倍程,与临洮军合。?出奇兵七百人,在蕃后夜袭之,去贼五里,置鼓角,令前者遇贼大呼,后者击鼓。贼大惧,疑有伏兵,自相杀者万计。刘迦谕举兵反,屈突通发关中兵击之。通侯其无备,简精甲,夜袭之,贼众大溃,遂斩迦谕。

    太宗时,命李靖为西征行军大总管,讨吐谷浑伏充,以侯君集及任成王道宗并为之副,师次鄯州。君集言于靖曰:“大军已至,贼兵尚未走险,宜简精锐,长驱疾进,后不我虞,必有大利。若此策不行,潜遁必远,山障为阻,讨之实难。”靖然其计,乃简精锐,轻赍深入。道宗追及伏充之众于库山,破之。伏充轻兵入碛,以避官军。靖乃中分士马为两道并入:靖与薛万均、李大亮趣北路,且使君集、道宗趣南路。历破逻真谷,逾汉哭山,经途二千余里,行空虚之地,盛夏降霜,山多积雪,转战过星宿川,至于柏海,频与贼过,皆大克获。北望积石山,观河源之所出焉,乃旋师与李靖会于大非川。

    简精锐,轻赍深入,这个轻赍相信不是啥重装,重装了就轻赍不了。这赍就是携带衣食等物。重装铁甲在六典中就只有文山,明光,光要,乌锤,细鳞,锁子,这有名的玄甲咋会没有记载呢?难道卸掉了部件的铁盔甲就成了玄甲?原因只有一个,它是皮甲。还有一点他是玄色,玄色的色彩是多种的,层次比较分明的一类综合色调。包含了翠青,黑色,红色,褐色,橙红,这样的色彩,这样的盔甲就象今天的迷彩,奔袭和偷袭需要的就是这种不使人注目的服色。铁甲也可以上漆搞成玄色,不过穿不了多久就露出了本色,它是鲜明的,皮甲则不然,皮甲的本色是暗淡的,皮甲对油漆的吸附力也是持久的。

    单从盔甲的材料来说,皮甲肯定是不如铁甲的,但是对于一只军队来说,作战讲的是方法,一物降一物,用皮甲着重于军队攻击的突然和进退的迅速,先发制人。用铁甲着重于防护的坚固,后发制于人。

    蒙古军队之所以取胜在于,我轻巧可以先打你,打不倒你,我跑,你追不上,再回来打你,几个回合下来累死你,你走不动了,再杀你时,很轻巧。条顿骑士团以重骑兵为核心。具体来说就是以重装骑兵为先锋进行突击,后面步兵跟进,两翼和后方则由轻装骑兵保护。这种楔形阵是骑士团常用的战术,它的优点是突击能力强,能够迅速撕开对方防线,不过它也有自身的缺点,它两翼的防御力量有限,如果不能迅速撕开防线,两翼会慢慢被侵蚀。蒙古军队善于使用骑射着重于对两翼的攻击。穿着重甲的骑兵如不能迅速撕开对方正面防线,他就没有后劲了,再组织起来的进攻杀伤力就会减弱。同样唐代的玄甲军也具有蒙古军队一样的特点,这是一只选练出来的长备军,不会是临时换装的重甲部队,这样随时随地去换装,不但对后勤补给行成压力,而这样的动作也会延误战机,所以说唐代的玄甲军就是一支经过严格选编,训练有术,装备特殊,善于长途奔袭和伏击的轻装骑兵。

    如果是铁甲,是不利于长途骑乘,也不利于开弓放箭。

    钧州獠反;遣桂州都督张宝德讨平之。十一月,丁未,初置左、右屯营飞骑于玄武门,以诸将军领之。又简飞骑才力骁健、善骑射者,号百骑,衣五色袍,乘骏马,以虎皮为鞯,凡游幸则从焉。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五

    鞯,马鞴具也。――《说文新附》

    据国外学者推测,突厥的马衣并非金属具装,而是皮革所制。看来突厥人也像阿拉伯人一样,从来不让铠甲的重量妨碍战马的机动能力。[苏]伯恩斯坦,《六至八世纪鄂尔浑叶尼塞突厥社会经济制度》。转引自薛宗正《突厥史》第747页

    唐初轻骑兵在编成、装备、训练、战略、战术等方面都深受突厥的影响。唐高祖李渊早在太原起兵之前,就曾全面模仿突厥轻骑兵的模式,训练其军队,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李渊认为,“见利即前,知难便走,风驰电卷,不恒其阵”。见《旧唐书》卷一《高祖本纪》

    《武经总要》前集·前集·卷一军制:宋沿唐末五代之制,并号禁军,黥面营处,衣食公上,草教日阅,无得番休。凡骑军入贼境,惟战,其外余物不得负斤两之重。步军战具外,带物不得过十斤。如更急难,诸戎装用皮者,亦可煮食救饥。

    宋军沿用了唐制,并说明了兵制不能乱改,讲了进入敌军地盘时除了战具外不得多带东西,讲到急难时,可以煮皮吃。我已前讲过皮甲是可以拿来吃的,而唐太宗在《大唐创业起居注》讲突厥军盔甲时用了一句“以甲胄为常服",除了皮甲,铁甲是不能为常服的天天都穿在身上的。而唐军轻骑是按突厥军制建起来的。如要完整论述,很要花费时间。

    “突厥所长,惟恃骑射。见利即前,知难便走,风驰电卷,不恒其阵。以弓矢为爪牙,以甲胄为常服。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无警夜巡昼之劳,无构垒馈粮之费。中国兵行,皆反于是。与之角战,罕能立功。今若同其所为,习其所好,彼知无利,自然不来。当今圣主在远,孤城绝援,若不决战,难以图存。”仁恭以帝隋室之近亲,言而诣理,听帝所为,不敢违异。乃简使能骑射者二千余人,饮食居止,一同突厥。随逐水草,远置斥堠。每逢突厥候骑,旁若无人,驰骋射猎,以曜威武。帝尤善射,每见走兽飞禽,发无不中。尝卒与突厥相遇,□骁锐者为别队,皆令持满,以伺其便。突厥每见帝兵,咸谓似其所为,疑其部落。有引帝而战者,常不敢当,辟易而去。如此再三,众心乃安,咸思奋击。帝知众欲决战,突厥畏威,后与相逢,纵兵击而大破之,获其特勤所乘骏马,斩首数百千级。自尔厥后,突厥丧胆,深服帝之能兵,收其所部,不敢南入。

    薛仁贵领兵击九姓突厥于天山,将行,高宗内出甲,令薛仁贵试之。上曰:“古之善射有穿七重者,卿且射五重。”仁贵射而洞之。高宗大惊,更取坚甲以赐之。时九姓有众十余万,令骁健数十人来挑战,仁贵发三矢,射杀三人,自余一时下马请降。仁贵恐为后患,并坑杀之。便就碛北安拊余众,擒其伪主叶护兄第三人而还。军中歌曰:“将军三箭定天山,战士长歌入汉关。”九姓自此衰弱,不复更为边患。

    显然射的是皮甲,一层皮甲的厚度也就2毫米,五层差不多1厘米。这就是合甲。

    函人为甲,犀甲七属,兕甲六属,合甲五属。(属读如灌,注之谓上旅下旅紥续之数也。革坚者紥长。郑司农云:合甲削革裹肉,但取其表合以为甲也。)犀甲寿百年,兕甲寿二百年,合甲寿三百。(郑玄曰:革坚者,支久也。)凡为甲必先为容,(服者之形容。郑司农云:容谓象式也。)然后制革,(裁紥之广袤也。)权其上旅与其下旅,而重若一,(郑司农云:上旅谓要以上也,下旅谓要以下也。)以其长为之围。(围谓紥要广厚。)凡甲锻不挚则不坚,已敝则挠。(郑司农云:锻,锻革也。贽谓质也。锻革太熟则革敝,无强挠曲也。)

    按照宋代人李昉对这段文字的注解整理成现代语言:甲匠制作皮甲,犀牛甲一般使用七排甲片,兕牛(母犀牛)皮甲一般使用六排甲片,合甲一般使用五排甲片。犀牛甲一般可以使用一百年,兕牛皮甲一般可以使用两百年,合甲一般可以使用三百年。所有的皮甲制作都是必需先按照规格样式,然后开始制革,比好尺寸依腰部上下的人体比例关系,而且一定要准确,按照比好的尺寸长度放好一定的宽松余量,按这样的方法制作。所有的甲都有一个问题,处理不好皮张皮甲就不坚密,(油和水)的温度太高,皮就已经报废了,干皮用油,温度高了就炸鼓泡没有了强度,湿皮用水,水温高了收缩过大而且也变形了,也就只有丢弃了。

    一般皮子都有厚薄,比较厚实一些的,甲皮就不会割得很大,皮较薄的一般只用头层皮,把多余二层皮去掉干净,再把几层头层皮合在一起就是合甲,很显然只用头层皮制作的合甲质地更坚密一些。

    制作盔甲的尺寸参照方法就是依人体腰线为准,和我们今天用的方法是一样的,也是充分考虑了宽松余量的。,“围谓紥要广厚”,就是量好腰围要放余量,也是充分考虑了宽松余量的。裁紥之广袤也,广袤指长宽,广为横长,袤为纵长。

    虽然没交待皮张是干皮还是湿皮,但有一点还是知道的,那就是皮上不会带毛,去毛的方法在当时应该是草木灰发汗法,这种方法羌族和藏族人现在还在使用,也不排除灰碱法的可能,这里有一个固定定型蓬晾的过程,固定定型蓬晾后才会平整,可以判断是干皮。干皮按人体部位割取后,在入油锅里低油温侵透,完全去除水分后,凉冷干透后成为皮甲片再来联缀成甲衣。

    国内关于皮甲的研究也是一遍空白,少有提及,对这一段古文道是很多人在引用,而其作品中都有一些解义说明,看后你仍是一头雾水,不知其为所以然。更令人惊奇的是有人将凡为甲必先为容的“容”字解为模具,所以有人复制的皮甲的每一片甲片都是用模具制造出的,还是搞的冲压的方法做的皮甲。

    射的绝不是铁甲,如是铁甲五层啊,啥盔甲哦.古之善射者,都是春秋时期的人物,当时中国还以皮甲为主,铁甲普及要到战国中后期才开始。第二,5重铁甲,射而洞之,几乎不是人力可及的,金国批两层重铠即可防御蜀中重弩手了。

    在唐初充当甲骑具装的坐骑,也只能以小跑、慢跑冲锋。甲骑具装的功能在于防护的坚密,能有效减少箭矢的杀伤,却牺牲了进攻的犀利,它有很大的局限性,对环境的要求很高,隋唐之际,采取了部分取消防护装备,即取消马具装的作法,改甲骑具装为人披铠甲,马不披具装的轻骑兵,而轻骑兵的组建又分出了跳荡和奇兵这一类型,担护的任务是侦查和突袭,而配合其作战的是另一军的步骑。而在高速奔袭的轻骑兵中如穿重甲,后果只能是颠落下马,这是惯性的物理原故,所以它在进军中一般不穿甲,唐代的壁画表明了这一点,穿也只能穿轻型的皮甲,就象突厥军一样为常服的这种可以天天穿在身上,而描诉步骑时也用的是卷甲而行,可见行军是不穿甲的。(唐垂拱二年,突厥犯边,命黑齿常之率兵拒之。蹑至两井,忽逢贼三千余众。常之见贼徒争下马著甲,遂领二百余骑,身当先锋直冲之,贼遂弃甲而散。俄顷,贼众大至,及日将暮,常之令伐木营中然火如烽燧。时东南忽有大风起,贼疑有救兵相应狼狈夜遁)又有(垂拱中,突厥复犯塞,常之率兵追击,至两井,忽与贼遇,贼骑三千方擐甲,常之见其嚣,以二百骑突之,贼皆弃甲去。其暮,贼大至,常之潜使人伐木,列炬营中,若烽燧然。会风起,贼疑救至,遂夜遁。久之,为燕然道大总管,与李多祚王九言等击突厥骨咄禄、元珍于黄花堆,破之,追奔四十里,贼溃归碛北。会左监门卫中郎将爨宝璧欲穷追要功,诏与常之共计,宝壁独进,为虏所覆,举军没,宝璧下吏诛,常之坐无功。会周兴等诬其与右鹰扬将军赵怀节反,捕系诏狱,投缳死。)新唐书卷一百一十 列传第三十五

    这个把盔甲当衣穿的。(轨既贵,益严酷,然能自勤苦,每出师临敌,身未尝解甲,其下有不用命即诛,至小过亦鞭棰流血,人见者皆重足股慄,由是蜀盗悉平。初,以其甥为腹心,尝夜出,呼不时至,斩之。又戒家奴毋出外,忽遣奴取浆公厨,既而悔焉,曰:"要当借汝头以明法。"命斩奴,奴称冤,监刑者疑不时决,轨并斩之。后入朝,赐坐御楼,容不肃,又坐对诏,帝怒曰:"公入蜀,车骑、骠骑从者二十人,公斩诛略尽,我陇种车骑,尚不足给公。"因系诏狱。俄释之,还镇益州。)新唐书卷九十五 列传第二十


    《旧唐书》列传第一百四十九 北狄 “先是,延陀击沙钵罗及阿史那社尔等,以步战而胜。及其将来寇也,先讲武于国中,教习步战;每五人,以一人经习战阵者使执马,而四人前战;克胜即授马以追奔,失应接罪至于死,没其家口,以赏战人,至是遂行其法。”这大家看到这里,会有什么想法呢?这些可是草原上的较量哦,为何要骑兵下马,而且可以步战而胜呢? 事实上,即使是以重骑著称的金兵,也有同样的例子。《云麓漫钞》卷四:“绍兴初,尝获北方探事人,云:『虏用兵多用锐阵,一阵退,复一阵来,每一阵重如一阵。重兵既乡,郎作圆阵以旋敌人;若敌人复作圆阵外向,郎下马步战,待其败走,上马追之。自用兵以来如此。”

    薛延陀这一手也来袭击唐军。薛延陀教习步战,每五人,以一人经习战阵者使执马,而四人前战。克胜,即援马以追奔;失于应接,罪至死,没其家口,以赏战人。及入寇,李勣拒之。延陀弓矢俱发,伤我战马。勣令去马步战,率长矟数百为队,齐奋以冲之。其众溃散。薛万彻率数千骑,收其执马者,众失马,莫知所从,遂大败。唐朝时薛延陀(种族名,最初为薛部与延陀部,后薛部灭延陀部,于是称薛延陀)步战的方法是,把五人编成一伍,由一个惯常征战的人牵着马,四人在前面作战,打胜仗就上马追击,如果接应不及,士兵就获死罪,没收口粮,家眷赏给其他战士为奴仆。

  薛延陀入侵大唐时,李勣率军抵御。薛延陀的军队纷纷发射弓天,唐军的战马许多都被射死,李勣命兵士下马,拿着长矛向前冲杀。又命薛万彻率领几名骑兵射杀他们负责牵马的士兵,薛延陀的军队失去了马,不知该如何作战,于是大败。

    为什么要下马步战呢?因为穿铁甲的骑兵遇到轻骑兵,只得弃马,下马步战。它不能高速接战,马跑起来就要颠落下马,穿一身重甲,不摔死也得摔骨折了。所以后来你会看到欧洲和中国史料中很多穿重甲的都是下马迎战。

    而在史料中描述玄甲时用了皂衣玄甲,皂衣就是黑衣,皂字的字义就是黑色,“甲”字在唐中后期才和铠混用,早期提到的“甲”都是皮甲,是铁甲会表诉为“铠”,在唐军获胜后都用的是获铠仗多少,铠马多少来形容。(王世充兄子伪代王琬,使于建德军中,乘隋炀帝所御骢马,铠甲甚鲜,迥出军前以夸众。太宗曰:"彼之所乘,真良马也。"敬德请往取之,乃与高甑生、梁建方三骑直入贼军,擒琬,引其马以归,贼众无敢当者。又从讨刘黑闼于临洺,黑闼军来袭李世勣,太宗勒兵掩贼,复以救之。既而黑闼众至,其军四合,敬德率壮士犯围而入,大破贼阵,太宗与江夏王道宗乘之以出。又从破徐圆朗。累有战功,授秦王府左二副护军。)旧唐书卷六十八 列传第十八再如(圣历中,授凉州都督、右肃政御史大夫、持节陇右诸军副大使。吐蕃大将曲莽布支率骑数万寇凉州,入洪源谷,休璟以兵数千临高望之,见贼旗铠鲜明,谓麾下曰:"吐蕃自钦陵死,赞婆降,莽布支新将兵,欲以示武,且其下皆贵臣酋豪子弟,骑虽精,不习战,吾为诸君取之。"乃被甲先登,六战皆克,斩二将,获首二千五百,筑京观而还。吐蕃来请和,既宴,使者屡觇休璟,后问焉,对曰:"洪源之战,是将军多杀臣士卒,其勇无比,今愿识之。"后嗟异,擢为右武威、金吾二卫大将军。)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一 列传第三十六,这一段把敌军的铠描诉得很清楚,把唐军的甲也描诉得很清楚,被甲先登,穿重了也是爬不了山的。

    皮甲遇到雨水的侵泡和弓弩一样也就失去了功能,就象鸟儿被打湿了羽毛没用了。(天时不顺可击唐武德中,突厥颉利二可汗到原州,太宗率兵拒之,值雨连月。太宗召诸将,谓之曰:“虏控弦鸣镝,弓马是凭。今雨连时,弧矢俱弊,突厥人众,如鸟铩羽,我屋宿火食枪槊犀利。料我之逸,揣敌之劳,此而不乘,夫复何待!今先以劲兵乱其阵,突骑蹑其后,贼进不相逊,退不相救,纵不尽擒,必获十八九。此晓兵者所解。”因潜师夜出,冒雨而进,丑徒惊骇,请和而去。)唐军是仗者刀刃的犀利,皮盔甲在雨中大家都一样了,穿不穿也就无所谓了,而防守的一方遭到突然的冲击,没有可防的那能不败。

    早在南北朝时期,即已有人卸去具装,冲锋陷阵,只是还不普遍。如元嘉二十七年(450)年,刘宋与北魏的陕之战中,宋将薛安都“睼目横矛,单骑突阵四向奋击,左右皆辟易不能当,杀伤不可胜数,于是众军并鼓噪俱前,士皆殊死战。虏初纵突骑,众军患之,安都怒甚,乃脱兜鍪,解所带铠,唯著绛纳两当衫,马亦去具装,驰奔以入贼阵,猛气咆哮,所向无前,当其锋者,无不应刃而倒。贼忿之,夹射不能中,如是者数四,每一入,众无不披靡。”表明卸去具装,可提高了速度的战马也是能有效地规避对方弓箭的杀伤。

    这个是连皮革都要吃完了的描诉。(唐北狄铁勒薛延陀发同罗、仆骨、回纥等众,合二十万,渡漠,屯白道川,据善阳岭,以击突厥可汗李斯摩之部。思摩引其种落走朔州,留精骑以拒战。薛延陀乘之,及塞。太宗乃令张俭、李?等军率兵数道击之。太宗戒之曰:“延陀负其兵力,逾漠而来,经途数千里,马已疲瘦。夫用兵之道,先利速进,不利速退。吾先敕思摩,烧?秋草。延陀粮肉日尽,野无所获。顷有侦者来云:其马畜啮啖林木,皮革略尽。卿等掎角思摩,不须前战。俟其将退,一将奋激,制胜之举也。”先是,延陀击沙钵罗及阿史那社尔等,皆以步战而胜。及其将来寇也,先讲武于国中,教习步战,每五人,以一人经习战阵者使执马,而四人前战,克胜即援马以追奔;失于应接,罪至于死,没其家口,以赏战人。至是,遂行其法。)

    这个说明铁甲的供应还是有限的,没办法画副老虎盔甲上阵撕杀。(俄而妖贼白铁余以绥州反,诏方翼与程务挺讨之。飞旝击贼,火其栅,平之,封太原郡公。阿史那元珍入寇,被诏进击。时库无完铠,方翼断六板,画虎文,钩联解合,贼马忽见,奔骇,遂败,获大将二,因降桑乾、舍利二部。)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一 列传第三十六

    唐军初期轻骑兵组建受突厥军队的影响,唐高祖李渊在太原起兵之前,就已按突厥轻骑兵的模式组建其军队,而这支军队从成立之时起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一支特种部队,那时突厥军称为“特勤”唐军称“别队”,在《大唐创业起居注》里有完整的记载:既至马邑,帝与仁恭两军兵马不越五千余人,仁恭以兵少甚惧。帝知其意,因谓之曰:“突厥所长,惟恃骑射。见利即前,知难便走,风驰电卷,不恒其阵。以弓矢为爪牙,以甲胄为常服。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无警夜巡昼之劳,无构垒馈粮之费。中国兵行,皆反于是。与之角战,罕能立功。今若同其所为,习其所好,彼知无利,自然不来。当今圣主在远,孤城绝援,若不决战,难以图存。”仁恭以帝隋室之近亲,言而诣理,听帝所为,不敢违异。乃简使能骑射者二千余人,饮食居止,一同突厥。随逐水草,远置斥堠。每逢突厥候骑,旁若无人,驰骋射猎,以曜威武。帝尤善射,每见走兽飞禽,发无不中。尝卒与突厥相遇,□骁锐者为别队,皆令持满,以伺其便。突厥每见帝兵,咸谓似其所为,疑其部落。有引帝而战者,常不敢当,辟易而去。如此再三,众心乃安,咸思奋击。帝知众欲决战,突厥畏威,后与相逢,纵兵击而大破之,获其特勤所乘骏马,斩首数百千级。自尔厥后,突厥丧胆,深服帝之能兵,收其所部,不敢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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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这篇文章认为唐代的玄甲实际上就是皮质的轻甲,黑色,适合奔袭与设伏。现在好象对中国古代皮甲的制作、使用、功效的系统研究确实不多,很多人谈到甲的时候还会以为以铜铁等金属为主。实际上明光甲只有大将才用,大量装备机动部队的甲还应该是皮甲较多,虽然防护力不足,但是成本和灵活性要好得多。文章所引史料不少,叙述也比较详细,可惜有点混乱,不成体系。如果仔细梳理一下,会是很有参考价值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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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srj 金币 +3 鼓励 2011-2-11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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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对历史还是真有研究啊,不过这些是我们关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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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前人有个屁用,祖宗的辉煌是祖宗的,看看现在,看看未来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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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大可以 心平气和一些。研究前人的东西,一是爱好。二是为了学术,难道你要禁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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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 的帖子

研究前人还是有用的,李世民不说了吗,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至少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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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就是因為有馬的產地才有這麼大的領土
宋代因馬的產地都沒有
才會被其他外族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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