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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版务] 文区关于情色小说创作中涉幼问题及未成年问题的指导公告(所有新老作者发文前必看!) ... ... [打印本页]

作者: 微嗔    时间: 2023-11-24 22:06     标题: 文区关于情色小说创作中涉幼问题及未成年问题的指导公告(所有新老作者发文前必看!) ... ...

***【文区关于情色小说创作中涉幼问题及未成年问题的指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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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                  ***                  ***     
              
  欢迎各位原创作者们浏览本帖,无论各位创作的色文是任何类型任意题材,
文区都对各位来到第一会所·色城为广大会员们无偿创作免费的精神食粮表示
热烈欢迎!

  由于站点的服务器在美国,根据所在地法律,涉幼(14周岁及以下)情色
一直都是一条不可触碰的红线;而未成年情色(14周岁——18周岁)同样是让
人不敢逾越的雷池,对于初到第一会所想要跃跃欲试的新作者们和已经著作在手
的老作者们,面对着各种各样的禁忌难免战战兢兢。所以,在查询了一部分美国
当地的法律词条与相关案例,征询了站长的意见,同时得到了论坛管理员狮王的
允可后,现将第一会所·色城涉及幼龄及未成年情色的相关规则补充如下:


  从2023年11月23日起,文区继续禁止一切涉幼情色(未满14周岁)的内容
帖子。这点请大家务必遵守,违者第一次即直接禁访处理!


  凡是涉及到【14周岁及以上——18周岁以下】的性行为情节,禁止出现年龄!
禁止出现任何标注年龄数字,其他一切依照文区原有规则执行。


  接下来是QA问答,为了方便区分,14周岁以下的内容属于【涉幼】,1
4周岁- 18周岁以下的内容属于【未成年】。


  Q:我没有遵守红线规定,标注了具体年龄,且人物已经发生了性行为,会
有什么处罚?

  A: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涉幼(明确标注14周岁以下),直接禁访!如果
是未成年(14周岁——18周岁以下),版主会锁帖设置100阅读权限,限时
三天内修正,并扣除10威望,登记备案;三天后如果没有修正,或者登记备案
后第二次违反红线,直接删帖禁访处理!


  Q:以前发表的涉及18周岁以下的原创作品,是否会删除?

  A:不会删除,但如果想重修、重编,或者精校整理发布合集,必须符合红
线规则。


  Q:不提及具体年龄,直接写高中生涯,青春期,发育,幼齿感,萝莉等涉
及到未成年的特有词语,是否允许?

  A:以前怎么写的,现在就怎么写,只是禁止提及具体的年龄数字。


  Q:同人作品的主角设定是未成年,可以继续创作吗?

  A,可以创作,但不能提及任何年龄数字。


  Q:男女都是在未成年阶段发生性行为,然后我在文中提及,明年他们就1
8岁了,这样允许吗?

  A:不允许,因为涉及到具体年龄的计算,但可以换一种隐晦地表达方式,
比如过几年他们就上大学了,明年就成年礼了,总之不能出现具体年龄以及换算。
同理可推,以下年龄换算也是违规的:我的母亲34岁,刚好是我年龄的两倍;
我今年18岁了,妹妹比我小两岁……


  Q:角色已经满18周岁,但我想回忆角色未成年时发生的性行为,是否可
以?

  A:绝对禁止任何具体的性行为描写,但如果涉及到正常事件表述,需要一
两句话交代背景,可以。


  Q:我就是要明确标注主角的年龄(比如16岁),然后男女之间有一些暧
昧的身体接触,只是没有性行为,是否允许?

  A:可以明确标注年龄,但禁止出现做爱、手足口交、自慰、舌吻、抚摸身
体敏感部位等极具色情元素的情节,普通亲吻没有问题。


  Q:我不提具体年龄,可以提初中生涯,然后描述性行为吗?

  A:初中生涯是12- 16岁,这是十分敏感的区间,如果明确写初一和初
二阶段发生性行为,那属于涉幼性质,会被直接禁访!除非是架空世界,或者作
者精心设计过的世界观,或者人物角色年龄明确符合要求,则可以例外,但创作
前,最好提前和版主说一声。


  Q:不提具体年龄,但会提到小学阶段,然后发生性行为,可以吗?

  A:涉幼,直接禁访。


  Q:仙女转世,读小学,然后发生性行为,可以吗?

  A:【小学+性行为】是一个非常危险的禁词组合,除非作者用大量篇幅来
描写作品中的仙女已经完全不同于现实中的人类,这样才符合版规,否则不要采
取这种极限擦边的行为,十分容易被版主误判并禁访。这里额外说一下,版主查
重、查合规是相当耗时的一件事!


  Q:我在开头注明这是一个平行宇宙,成年的标准是16岁,然后17岁发
生性关系,是否允许?

  A:只要涉及到现实世界的基本运行规律,无论作者是否重新定义「成年」
规则,都按照红线标准运行!最佳的处理办法是不要标注任何具体的未成年年龄,
不要总想着撞南墙,去挑衅会所的版规。文区管理团队给大家争取到的最大创作
自由度,不是拿来给你极限擦边的。


  Q:我不写现实题材,创作一些虚拟人物,比如魅魔、神女、精灵等等,是
否允许?

  A:纯粹虚拟的、现实中不存在的人物(比如神女、仙女、精灵、妖精)均
不受此限制,玄幻、魔幻、奇幻、已经明显超出现阶段人类范围的科幻等架空作
品中的非人类角色(比如发育时间迟缓或迅速的外星人、现实中不存在的变种人、
宇宙神明的本体或化身)一律不受限制。


  Q:如果魅魔转世重生,变成了一个小女孩,然后发生性行为呢?

  A:只要不提及具体年龄,允许。


  Q:我笔下的仙女已经有100岁了,但看上去像是16岁的模样,然后出
现性行为,是否可以?

  A:可以,但两个具体数字必须在同一大段落里,不能单方面割裂,让人产
生误会;如果只是开头隐晦地提了一下年龄设定,然后接下来的许多章节反复强
调她的16岁模样,这种情况属于极限擦边违规,版主同样会作出处罚,没有版
主会为了确认你的文章有没有违规,而特地去翻以前的文章来核实!


  Q:我能不能利用同人小说/ 演员的特点/ 去规避这个问题?比如校园剧,
里面人物角色没有满18,但饰演她的演员肯定满18了。

  A:只要饰演的角色满18岁就可以,但依然要避免极限擦边问题,就像上
面的仙女100岁问题,如果反复强调角色的未成年年龄  性行为,尤其是大部
分作者采用单章形式发布,极容易造成误判!


  Q:其它的暴力血腥情节,还能不能写?

  A:一切照旧。


  Q:种族歧视,种族问题、侮辱公众人物呢?

  A:色城总版规已有规定,如果涉及到政治敏感内容(由版主判断),留言
删帖,严重者禁访,其他一切照旧。


  Q:我发现有作者违反了红线,可不可以举报?

  A:欢迎广大读者一起监督,任何涉幼、涉未成年的举报,会获得双倍金币
奖励!


  Q:小马拉大车,母子题材能不能写?

  A:严格遵守红线规则,不提具体年龄,可以。


  Q:文章我可以配图吗?

  A:可以,但不得出现任何能明显看出来幼态、未发育的男女照片(也包括
AI创作),只要版主认为图片涉幼,哪怕没有明确标注年龄,都会被直接删帖
禁访!


  Q:小于18岁的角色不参与性交可以出现吗?比如观看成年角色的性交。

  A:如果明确标注了年龄,可以观看成年角色的性交,但不得延伸性行为
(比如偷看时自慰);如果没有明确标注年龄,则没有禁忌点。


  Q:如果我紧急打补丁,比如小红出生时一刻她就三岁啦,这样允许吗?

  A:只要涉及到现实世界的基本运行规律,无论作者是否重新定义「成年」
规则,都按照红线标准运行!


  Q:全文模糊了年龄概念,时间线只度过了三年,但文章结尾以女主的18
岁成人礼为结局,这样前面连载的部分算违规吗?

  A:不要直接提18岁,只提到成年礼是没有问题的。


  Q:我描写一个15岁的小姑娘,写了几百万字,直到最后结局才说她是
「外星人」,这算不算「涉幼」?

  A:不涉幼,但涉及未成年性行为,版主会锁帖警告,直到合规为止或者删
帖禁访处理,因为没有人会等到你结局那一刻才判断,这是一篇披着「外星人」
皮囊的幻想小说,不要给自己的作品添加地狱模式。


  Q:一个外星人到地球,然后它化身成一个15岁小姑娘,可不可以?

  A:可以,但后续的单章如果反复强调15岁的年龄身份,并且没有任何
这个小姑娘存在非人类的特指描写而脱离了前面的外星人设定,属于违规,版
主锁帖警告,限时修正。


  Q:我正连载一部未成年色文,并且有明确提到年龄,那在新规落地后,还
能不能写了?

  A:可以继续连载,但之后的新章节禁止再提及年龄。

Q:我可以写12岁以下的动漫人物吗,比如阿尼亚,灰原哀这种,涉及到具体性行为?

A:涉幼,禁访


  另外,根据美国法律,具有严肃的文学、艺术、文化或科学价值的文学作品
即便带有部分涉及未成年人的情色描写也可免于处罚。所以,严肃文学类情色小
说和纯文学情色小说一律不受限制。如果哪位作者创作的作品确系严肃文学或者
纯文学作品,可以事先和版主提前说明,由文区管理团队对作品进行甄别,经甄
别后合格的作品不受限制或可酌情放宽涉及人物的年龄。

  附录:第一会所·色城对于严肃文学和纯文学作品的定义(需同时满足以下
两个条件):

  1。肉戏描写占整部作品的比例不超过全文的百分之二十。

  2。作品存在大量的非情色相关故事情节文字描写。该类文字包括且不限于
作品的历史时代背景、作品架空世界中人类社会的现状与运行方式、现实世界不
同地区的文化传统与风土人情、国家或民族等带有浓厚文化性质社会群体的发展
历史和现状等。


What Is Child Pornography?

Child pornography is considered to be any depiction of a minor or an individual who appears to be a minor who is engaged in sexual or sexually related conduct. This includes pictures, videos, and computer-generated content. Even altering an image or video so that it appears to be a minor can be considered child pornography. One important exception to the category of illegal child pornography is artistic renderings or depictions that have serious literary, artistic, political, or scientific value. For instance, an anatomy book explaining the anatomy of a child would be exempt from a child pornography categorization. Meeting this exemption is difficult, and individuals should generally assume that sexual depictions of minors are illegal.



如果有作者依然感到疑惑,可以在评论区提问,由版主留言解答。

如果没有疑问,请不要留言!特别是灌水!违者重罚!

[ 本帖最后由 微嗔 于 2023-11-25 00:03(GMT+8) 编辑 ]
作者: LLHG    时间: 2023-11-24 22:12

德政,如此一来我就可以继续规画后续作品了,谢谢版主们的付出。

确认一下,只要角色都在高中以上,且不提具体年龄就不会有问题,对吧?

[ 本帖最后由 LLHG 于 2023-11-24 22:20(GMT+8) 编辑 ]
作者: 半透明    时间: 2023-11-24 22:14

也就是说相关场景的描写没有涉及到准确年龄就行吗。比如说一篇文章的开头写了具体年龄12岁,然后后续有自慰的场景,但是单场景中没有再次强调这个12岁,那这个场景就能出现是吧

[ 本帖最后由 半透明 于 2023-11-24 22:16(GMT+8) 编辑 ]
作者: 会所旅人    时间: 2023-11-24 22:19

嘛,其实一开始我在意的就是这点,日本GAL开头声明一个“登场人物均已满18”然后后面一看就是小学生大乱交,照样啥事没有,所以我就想着是不是只要声明就行。
结果之前公告反而在这一点模糊,反倒细究起具体题材和描写了,反倒让我恐慌,觉得该不会真像是某个评论说的,不看年龄,而是看劳什子的“能不能引起XXX想法”
还好,现在吃了定心丸了。
之前那个建议区的帖子其实在我看来就有点“自己吓自己”的感觉,虽然平日里总是嘲笑美国佬,但别人的的确确是个有法律的现代国家,只要去找相关案例就能找到碰瓷的那根线,那个帖子一上来就说“一视同仁”我真的觉得说得很不好...
不过我还是得确认一下:
如果我在文章开头就像GAL一样强调“本文登场人物均已成年”,然后里面的内容内没有任何数字提及年龄,但描写上...嗯,大家都懂,这可以过关吗?
作者: 兰陵不谢花    时间: 2023-11-24 22:21

我想问清楚一下……

“涉及到现实世界的基本运行规律”这项包不包括拙作那种道德观念法律制度与现实世界截然不同的架空世界?
作者: 微嗔    时间: 2023-11-24 22:27

引用:
原帖由 兰陵不谢花 于 2023-11-24 22:21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880820&ptid=11796877][/bbs]
我想问清楚一下……

“涉及到现实世界的基本运行规律”这项包不包括拙作那种道德观念法律制度与现实世界截然不同的架空世界?
不算……

这一篇其实特指的是类似于《权利的体香》这一类作者直接在小说中用大量文字篇幅来活灵活现的近乎还原生活中每一个细节再创造一个虚拟现实世界的作品。

不过,如果你作品中的架空世界除了道德观念和法律制度之外,其基本的物理定律和人物生理特征,也与现实中我们可认知的客观世界和现实人类具备极大差异,可以归类为纯架空世界而不受限制,反之则不可。

[ 本帖最后由 微嗔 于 2023-11-24 22:37(GMT+8) 编辑 ]
作者: 小小色狼    时间: 2023-11-24 22:56

有点没看明白   
假如我写妹妹是初中生   已经在初中学习一段时间了  有肉戏   
或者   
直接写她是初三生 有肉戏  
这两个哪个合规?
作者: 陈先生    时间: 2023-11-24 23:00

文区管理们费心了,非常感谢!

然后我问一下,不提到年龄,只写初二的男孩摸或者亲高一女孩的脚,女孩感觉到快感,这样的可以吗?

好的,明白了,那我的《花自飘零水自流》又可以写了

[ 本帖最后由 陈先生 于 2023-11-24 23:09(GMT+8) 编辑 ]
作者: 西海鹿妖    时间: 2023-11-24 23:07

新规宽松多了,很多文章可以不用大改了,善政。昨天一刀切,以及部分管理口吻强硬,引起了不小的矛盾,下次类似公告还是希望讨论清晰后再发布。
作者: 紫色的风铃    时间: 2023-11-24 23:22

那么动漫的同人作品人物怎么计算呢?作品中不会提及,但是人物背景是有年龄的?高中生怎么算
作者: 313917860    时间: 2023-11-24 23:46

我看过某文,里面的内容涉及孕内宫交,到底算不算涉幼?因为在法律层面上,还没出生就不算”人“。
作者: 寒冬夜行亻    时间: 2023-11-24 23:51

从创作者的角度,这篇指导公告保留了较大的灵活性,比上一篇公告好了许多。

从法律的角度,末尾蓝字部分实在没太大意义。

关于纯文字内容与child pornography没有关系这件事,在上一篇公告的回复中说得很清楚了。最后再当一次复读机,官方定义在这里:https://www.justice.gov/criminal ... w-child-pornography
各种涉及的类别说得很清楚,不包括纯文字,语言措辞没有歧义。至今也没有任何判例把纯文字算进去。蓝字相关部分只对配图色文起作用,对绝大部分色文是完全不适用的法律引述。

至于纯文学和严肃文学的豁免,这点应该来源于obscenity判定的miller test第三条。法律部分我不过多解释了,只想说会所自己认定的标准对法律判定没有帮助。如果真的走了法律程序,难道法庭会以会所自己的标准来判定吗?这点我不是特别明白用意何在。

[ 本帖最后由 寒冬夜行亻 于 2023-11-24 23:53(GMT+8) 编辑 ]
作者: 性瘾老哥    时间: 2023-11-25 00:01     标题: 多谢文区版主们认真耐心仔细的在解决这个问题

全程不提年龄,只说上“中学了”,因为中学包含“初中”与“高中”两大部分,故意说成“初级第一阶段”“初级第二阶段”“初级第三阶段”与“高级第一阶段”“高级第二阶段”“高级第三阶段”,也就是把现实世界的“初一初二初三”与“高一高二高三”故意转换成一种平行世界的命名方式,就像台湾会把小学初中叫成“国小”“国中”那样,请问用这种隐晦转换表达得方式算违规吗?
作者: sstariver    时间: 2023-11-25 00:16

奇幻世界观,【若干年前】大战中某名成年女性角色死亡后转世,到了【现在】和某名男性角色发生性关系。

请问这个【若干年前】有规定吗?若有,“十数年” “十六年” “十八年”这几种写法是否允许?

也太巧了,我还真是刚好写到这个部分
作者: 轻剑江山    时间: 2023-11-25 02:09

咨询一个实际写作问题。
之前看过网上一个萝莉大学生,外貌看起来就像个小学生,个头也不高,但实际上已经成年了,属于那种身体发育不良但智商正常甚至高于一般人的类型。
文中会有篇幅交代这个萝莉大学生已成年的事实,我的主角会遇到对方,自然也要收对方到后宫。
请问这样写会有问题吗?
作者: 帝临    时间: 2023-11-25 02:16

只要不写出具体年龄就行了吧?我还想写养成呢,比如帮她洗澡时的身体描写,这种擦边行不行

[ 本帖最后由 帝临 于 2023-11-25 02:32(GMT+8) 编辑 ]
作者: 阿波卡利斯    时间: 2023-11-25 02:24     标题: 关于年龄的描述想确认一些词是否会被判定

比如及笄,花季,雨季,因为写的是高中校园题材然后人物设定详细到了每个人都有出生年月日身高体重三围家世说话习惯,这条规定简直要命。所以这种对于年龄的描述能被美国人理解代表了什么么?
作者: 殁藏龙门    时间: 2023-11-25 11:01

论坛经营不易,有这么个环境创作也很难得,我们这些作者自然要支持论坛的规则。

现在遇到两个问题:

之前文中写过具体的十五六岁年龄,前两天看到公告的时候就准备去改,点了【编辑】之后却提示时限已经过了不能修改,这怎么办?

另外,以后只用“十几岁的少女”来替代,不知道合不合规?

[ 本帖最后由 殁藏龙门 于 2023-11-25 11:03(GMT+8) 编辑 ]
作者: 没下巴的猫    时间: 2023-11-25 14:55

高中生     高一学生    观看别人发生性行为可以吗?她本身不参与性行为    也不进行自慰等行为
作者: hardescat001    时间: 2023-11-25 15:25     标题: 涉幼问题及未成年问题

请问小说中因涉及玄幻背景部分人物较早成熟,小女孩出场时可否出现身材描写?在不涉及性行为的基础上,(反派)是否可对该人物进行暗藏恶意的搂抱、抚摸、“误碰”(非性器)?随剧情发展,当小女孩成为十五六岁少女时落入反派之手,对该人物的拷打审讯是否可描写(非性行为)?是否可以通过环境描写来描述该人物被反派霸占玷污?
PS:之所以问这么细是因为该人物是我构思的小说中关键线索人物。位面之子(女),天资卓越,实力强大,可惜成熟身体孩童性格,在她的“努力”下,害了家族,害了门派,害了朝堂,毁了天下。反派经过十年准备,一朝发动,摧枯拉朽般把位面从守序善良变成了混乱邪恶。
如果该人物年龄太大,就不会做出幼稚的举动,看起来正义善良的行为实际上却成为反派的助力。
作者: ollerus    时间: 2023-11-25 17:35

所以什么时候能把我的文删掉啊
我申请至今都超过一年了........
作者: 西九条沙罗    时间: 2023-11-25 17:48

没问题,没问题,最小的也是大学生。。。
作者: ollerus    时间: 2023-11-26 00:00

之前说的一直是等管理员上线给我下权就可以删
而且以前其实也帮我删过废章
禁访后文会怎么样?可以彻底删除吗?

[ 本帖最后由 ollerus 于 2023-11-26 00:03(GMT+8) 编辑 ]
作者: kudo123    时间: 2023-11-26 00:28

如果一篇文,写了具体年龄,但并没有色情描写,只写了一些色情状态
如:
X岁
X色头发
经验X次
……
之类的,这种没有具体肉戏的文,算违规吗?
作者: 嘻嘻为    时间: 2023-11-26 00:36

小孩我是真提不起兴趣,有些喜欢幼儿的真无法理解
作者: 晔兮如华    时间: 2023-11-26 05:30

支持论坛的新规,有一点疑问想了解
如果是设定为架空世界观,人种和学制均与地球不同,入学年龄直接定为18岁开始上学,那可以出现小学/初中/高中这样的描述吗?
作者: 乐福不受    时间: 2023-11-26 14:05

那比如,修仙小说,一个成年人用法术变回幼女,发生性行为可以吗?
还有,我描述的人物是一个幼女,但设定是几百岁的异族也没问题吧?
作者: hardescat001    时间: 2023-11-27 09:02

关于 原QA中严肃文学的划分我有些问题。
请问《阿里布达年代祭》和《龙战士传说》算严肃文学吗?
另外如果按20%计算的话,那《江湖角色谱》是不是也能算严肃文学?全文共147K,其中描写性行为(包括床上聊天)总计不到30K。一/二/七章部分描写,三/十一章通篇描写。
作者: 歪糕    时间: 2023-11-27 09:25

引用:
原帖由 hardescat001 于 2023-11-27 09:02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893378&ptid=11796877][/bbs]
关于 原QA中严肃文学的划分我有些问题。
请问《阿里布达年代祭》和《龙战士传说》算严肃文学吗?
另外如果按20%计算的话,那《江湖角色谱》是不是也能算严肃文学?全文共147K,其中描写性行为(包括床上聊天)总计不到30K。一/二 ...
严肃文学肯定是指洛丽塔这种,各位如果觉得自己有严肃文学水平的,建议不需要发在会所里,直接拿去申请茅盾奖什么的吧
作者: wyuen008    时间: 2023-11-27 09:44

你好, 想搞清楚以免产生误会
1. 旧文若不碰的话是否不用修改? 我有一篇文提过某角色只有十五岁
2. 若果情况如下: 某角色已注明年龄为成年人, 但身体因某原因而维持少女甚至萝莉身形, 会犯红线吗?
3. 异世界类型的如精灵之类的超过十八岁但是萝莉体型又会有问题吗?
4. 异世界类型的如精灵之类的超过十八岁但是种族上未成年的话会有问题吗?

望解答, 谢谢
作者: 歪糕    时间: 2023-11-27 09:52

引用:
原帖由 wyuen008 于 2023-11-27 09:44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893542&ptid=11796877][/bbs]
你好, 想搞清楚以免产生误会
1. 旧文若不碰的话是否不用修改? 我有一篇文提过某角色只有十五岁
2. 若果情况如下: 某角色已注明年龄为成年人, 但身体因某原因而维持少女甚至萝莉身形, 会犯红线吗?
3. 异世界类型的如 ...
我觉得我就可以回答:
1、旧文不用修改
2、只要注明为成年人,那么就不会违规
3、异世界非人类种族的不受限制
4、同上

但我个人建议:
1、避免过于幼态的描写
2、避免与人类世界做对比,例如100岁的精灵相当于人类10岁什么的,多用模糊的描述手法,尽量别给自己和会所找麻烦
作者: fshx    时间: 2023-11-27 12:17

好像有点复杂
作者: 动物园男孩    时间: 2023-11-27 21:55

各位版主辛苦了,我有个问题想问,既然模糊写「十几岁」可以,那我可以写1X岁吗?就是给具体的年龄打个叉,全文都不出现年龄,但是身体特征依旧按照成年人描写,年级的话最少高二高三,或者是步入社会比较早,不读书了,刚参加工作。
作者: 寒冬夜行亻    时间: 2023-11-29 03:52

感谢微嗔管理的回复,早就看到了。一直想详细聊聊,终于能抽出时间。

首先,微嗔管理仍然没有回应,为什么坚持引用完全不相关的法条。算上前一个公告贴,我已回复三次,美国法律中的child pornography完全不适用于纯文字虚构内容,相关法律的官方链接我已给出,法律条文本身没有任何歧义。我记得有朋友也在其回复中自己据我提出的信息做了独立探索,得到了相同的结论。唯一可判纯文字虚构内容违法的相关罪名,是淫秽(Obscenity,之前回复我自己误译为猥亵,这里更正),但此罪名成立与否和涉幼的联系并不紧密。换言之,本站许多色文,已经涉嫌构成Obscenity。涉幼存在理论上的加重罪名可能,但清除未成年情节并不会清除Obscenity的嫌疑。仅从至今管理们透露出的法律依据,完全看不到一系列决定在正确的逻辑上。

其次,针对微嗔管理对我的回应,我需要先指出一些事实性错误。微嗔管理说:“截止目前美国还没有一起带有情色元素的严肃文学作品获得赦免的案例”。被判不构成Obscenity的情色文学,我个人至少知道两例:

1. 英国小说《Memoirs of a Woman of Pleasure》(又名Fanny Hill)曾出现在最早的Obscenity判决里,私自印刷这本情色小说(插图版)的人被定罪。在1966年的判决中,这本书被认定不构成Obscenity。

2. 亨利米勒情色文学名作《Tropic of Capricorn》和《Tropic of Cancer》,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出版以来,饱受争议。曾被美国州法院列为禁书,直到也是上世纪六十年代,被最高法院判定不构成Obscenity。

所以例子是有的,而且都是以是否构成Obscenity来判的。微嗔管理说,文学界内部对于情色文学的归类有统一意见。文学界的事我不懂,但美国法律界里关于这两个案子的判决,我没看到统一意见。两例涉及的作品,都是因为文学价值而被赦免的。可对此结论持否定态度的法官不在少数。宾夕法尼亚法官Michael Musmanno形容《Tropic of Cancer》为“Not a book. It is a cesspool, an open sewer, a pit of putrefaction, a slimy gathering of all that is rotten in the debris of human depravity”。针对《Fanny Hill》,大法官Tom Clark也评价:“Nothing but a harlot”。所以我不太清楚,文学界对于情色小说的统一意见,到底适不适用于法律界。或者说,文学界的标准,是否足够严谨清晰,能够达到法律判定的标准。

现在都还没聊到涉幼呢,可以先聊聊Obscenity的判定。历史略过不表,现行判定的标准是按照Miler Test。Miller Test具备三个标准,全部满足即为Obscenity。不引复杂细节的法律原文了,大致总结如下:

1. 该作品会激起普通人的淫欲。
2. 该作品用强烈冒犯的方式具体描绘了性行为。
3. 该作品不存在文学、艺术、社会、科学价值。

会所的许多作品,1是肯定满足的,没什么歧义。至于2,是否冒犯很可能采用区域标准。如果是在诸如宾夕法尼亚州这种长期试图打击Obscenity的地区,会所作品被起诉了,那很可能就满足了,因为以当地的标准,就是冒犯了(想象下一群中国爷爷奶奶看你的中文色文)。而3呢,正如微嗔管理自己所言,有文学价值的作品在会所是稀缺的。

所以会所的作品,无论是不是写未成年,纯看法条基本上都是涉嫌Obscenity的。带上未成年,也许只是加重了2的可能性,但不会根本上改变作品涉嫌Obscenity的事实。为什么说纯看法条,因为近三四十年没有判例可看(上文引述的例子也都是六十年代,可见一斑)。

至今最接近的一例,是07年附近的Red Rose案。Red Rose是一个女写手的笔名,她写了一些涉幼的色情文字发到网上,还是收费订阅的。内容涉及2至9岁幼童,男女均有,情节包括猥亵、绑架、虐待、谋杀……这个写手在宾夕法尼亚被起诉以后,最终自行认罪,没有庭审。

那这人都认罪了,是不是就说明色文涉幼风险很大呢?这不好说。因为没人知道,如果这人进入庭审,判决会是什么样的。她认罪另有缘由:

1. 如果进入庭审败诉,最高可判三十年。如果认罪,最后判了一年左右。
2. 作者本人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类似广场综合症,庭审对她是几乎无法完成的事情。据说法院起诉她,也是看准了她极可能认罪。
3. 同样因为疾病,作者的刑期可以在家完成,不用去监狱。

其实很多律师是叹惋Red Rose案没有形成判例的。他们认为失去了一个保护言论自由的机会,文字作品是美国言论自由的重要组成形式。如果本案能形成不是Obscenity的判例,也许会所色文就可以放心许多。而如果Red Rose作品就是Obscenity,参考价值仍然有限。会所里有人写猥亵2岁女童这种极度让人不适的情节吗?如果只是初高中生和少妇春风一度,冒犯程度完全没有可比性。

还有一个问题,网上写英文色文的这么多,为什么美国不以Obscenity的名义抓人呢?几个原因,第一,这东西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如果中国网警用全部时间精力来抓色文作者,我相信也会有相当大一部分人落网,但网警也不闲啊。美国也一样,Obscenity这罪,能有多大优先级。第二,人们对于色情的观点是不断发展的。Pornhub这么大个色站现在活得好好的。想象一下四五十年前它如果建立了,能发展顺利吗?Obscenity现在在美国是个非常过时的罪名,就算抛开纯文字的限制,把其他影音媒介都算上,近十几年来Obscenity相关的起诉案例已经非常少了,而且好像都是共和党搞的,民主党根本不关心。

说了这么多,是想表达什么呢?就是单纯在会所色文中出现一些16-18岁的正常情色情节,首先肯定不触犯比较严重的child pornography,其次也不见得会增加触犯Obscenity的几率。反过来,删掉这些情节,也不见的能洗清Obscenity的嫌疑。

其实这条新规对我一点影响都没有,我自己不是必须要看18岁以下的角色,也没有写这个的打算。我没有任何事要做,累的都是管理和被波及的作者。但我为什么还是一直在这啰嗦呢,因为我刚好是个美国律师。当然,我的话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和建议,上文所谈也只基于我的知识,而非基于职业领域(我职业涉及的法律领域,与这些内容真是毫不相干)。何况我也不可能去证明自己真的是个律师。

总之我没看到新规中有任何对美国法律的适当解读,而改革计划和指导意见已经轰轰烈烈搞了出来。

用一个比喻。

一个人,觉得自己心脏可能要出大问题,赶忙叫了邻居们一起来跳大神辟邪。一个医生路过,他不在心脏相关科室,不好说这人心脏到底会不会出问题。但至少他知道,跳大神这事意义不大。当然,如果大神继续跳下去,医生也没必要一直说,反正对他自己没什么影响,累的都是跳的人。

我之前没啥时间,回复都写得很短,本文够长了,应该都说清楚了。后面就不再多解释了,一切都是管理的决定。

管理的决策是很不透明的,也许有苦衷。比如站长的真实身份,说不定是任正非的亲戚。那我觉得,美国用Obscenity搞站长的可能性就非常非常高了。或者管理其实已经咨询过资深医师,我看着像跳大神,其实是五禽戏,是我学艺不精。

再或者,跳大神本身不治病,但能获得心灵的慰藉。

[ 本帖最后由 寒冬夜行亻 于 2023-11-29 09:47(GMT+8) 编辑 ]
作者: 歪糕    时间: 2023-11-29 10:32

楼上的寒冬兄弟,看得出来你应该具备一些法律专业背景,几次回答都很专业,这方面我就看不懂了,我相信会所的管理人员里面没多少人能看得懂

纠结法条,对于我们这种连半桶水都没有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实操价值,我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搞懂法条的具体含义,尤其是涉及到国外的法条,所以我们不可能在新的版规中以我们浅显的理解去试图解读相关的法条,就算我们解读了,也得不到相关人士的认可不是?例如文底蓝色的内容不就是微嗔对于法条的解读吗?并不被你认可

真正具备实操价值的方案,是看看别人都是怎么做的,那些在美国的情色论坛,尤其是文字类论坛都是怎么规定的,他们的版规如何规定,以前有没有过被处罚的案例等等,同时,还得照顾到作者们的利益,不能限制范围过大,限制他们的创作热情,以目前的版规规定的内容来看,我以一个作者的身份解读,基本上可以照顾到所有创作类型了,具备实操价值,是比以前难受了一点,但问题不大,原来能写的题材现在一样能写,无非是不能著名年龄而已,这也是相当多论坛常见的规避风险的方式之一(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另说,至少是大家能想到的通行的办法)

最后,作为一名新晋管理,我想说,所有的管理都是一刀切的,只有一刀切才能便于执行,像法条一样把细则规定得那么细,其实根本没人会看,没人会执行,情色内容在各个国家都是灰色地带,靠辩论是辩不明的,只能约定俗成,现在无非更谨慎了一些


再最后,附上一点我个人的解读

论坛本质上是一个UGC平台,内容由用户生产,发布,论坛本身只提供了一个基础设施,并不付费定制内容,也没有主动引导过作者的创作方向,站在这种角度,无论平台上发布了什么样的违规内容,都可以用一句监管不力来解释,例如tiktok上,youtube上,twitter上,一定存在各种违规内容,难道一出现违规内容,平台负责人就要被叫去喝茶吗?在国内也许是这样,在美国大概率不会这样,要罚也是针对内容提供者,顶多对平台做出一些经济性处罚,不大可能连带到站长等个人身上,所以其实还好,互联网草莽时代,大量平台的兴起都是靠擦边内容起来的,做大做强之后再慢慢正规嘛,会所就这么点体量,真不至于,但写在纸面上的规定还是严格一些的好,别给人留下把柄嘛

[ 本帖最后由 歪糕 于 2023-11-29 10:44(GMT+8) 编辑 ]
作者: 性瘾老哥    时间: 2023-11-29 19:16

引用:
原帖由 歪糕 于 2023-11-29 10:32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904205&ptid=11796877][/bbs]
楼上的寒冬兄弟,看得出来你应该具备一些法律专业背景,几次回答都很专业,这方面我就看不懂了,我相信会所的管理人员里面没多少人能看得懂

纠结法条,对于我们这种连半桶水都没有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实操价值,我们不可能在短时间 ...
最后一段说的在理,其实现在就是把之前“模糊的灰色空间”变得“界线具体而明确”了:
【安全区】:人物角色年龄在18岁及以上(高二高三及大学)
【暧昧区】:人物角色年龄在16岁~18岁之间(高一高二高三,但高一有些敏感)
【风险区】:人物角色年龄在14岁~16岁之间(初二初三高一,初三已是明确下限)
【雷区】:人物角色年龄在14岁以下(幼童、小学生、初一初二的初中生,都是绝对不可以写的)

像以前由于界线只在“14岁”,也就是14岁左右都是【绝对安全区】,因此很多作者(尤其是写“小马拉大车”的)可以靠打模糊擦边球的方式向下写到初一初二乃至小学生,现在把界线明确在“18岁”,容忍底线在“14岁”,就使得【安全区】上移到了“16岁”左右,14岁成了“危险红线”,你也就能在14岁~16岁间的【风险区】冒冒险,初三以下的角色就尽量别想着再靠打擦边球去做文章了。
而如果写“初二(一般就是14岁左右)”这个年级阶段的故事究竟会不会违规其实成了一个测不准的薛定谔状态,比较有意思的是:
女孩青春期发育始于8至13岁左右,持续约4年左右(也就是8/9/10/11/12/13岁~12/13/14/15/16/17岁);
男孩青春期发育始于9至14岁左右,持续约4至6年(也就是9/10/11/12/13/14岁~13/14/15/16/17/18/19/20岁)。
在古代14岁左右恰好是可以结婚生子的年龄。

[ 本帖最后由 性瘾老哥 于 2023-11-29 23:32(GMT+8) 编辑 ]
作者: cherry百分百    时间: 2023-11-29 19:36

引用:
原帖由 寒冬夜行亻 于 2023-11-29 03:52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903264&ptid=11796877][/bbs]
感谢微嗔管理的回复,早就看到了。一直想详细聊聊,终于能抽出时间。

首先,微嗔管理仍然没有回应,为什么坚持引用完全不相关的法条。算上前一个公告贴,我已回复三次,美国法律中的child pornography完全不适用于纯文字虚构内 ...
我倒觉得,管理用一种非常朴素的思维(搞了十几年色情的人的本能敏锐),找到了问题的关键点。
作者: 8947677    时间: 2023-11-29 19:46

我还觉得,过了点。要知道,小龙女那晚也才刚过了16岁生日。。。
作者: huzi    时间: 2023-11-29 21:34

小龙女那个就属于严肃文学了,严肃文学是可以描述这方面的东西的
作者: lihen123    时间: 2023-11-29 22:29

关键是严肃文学和情色文学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分界限,全都是主观的。管理划出红线没问题,但不能把线划到脖子上,自己把自己给勒死。
涉幼(14以下)是雷区,但未成年(14-18)不能成为雷区,可以作为敏感区。
新的规定感觉合法,但有些过了。
在安全的基础上,可以再放宽些。
建议论坛主人去咨询一下美国的法律人士,以一个开放式的心态组织论坛。
食色性也,不希望论坛倒下,但也不希望论坛自我阉割的太厉害。
作者: 小小色狼    时间: 2023-11-29 23:26

引用:
原帖由 性瘾老哥 于 2023-11-29 19:16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906378&ptid=11796877][/bbs]


最后一段说的在理,其实现在就是把之前“模糊的灰色空间”变得“界线具体而明确”了:
【安全区】:人物角色年龄在18岁及以上(高二高三及大学)
【暧昧区】:人物角色年龄在16岁~18岁之间(高一高二高三,但高一有些敏感)
【风险区 ...
你可以搜一下 前半个月刚爆出来的新闻  14岁男孩和20岁女孩生了个男孩  男孩现在4岁没户口 天天在大街溜达  工作人员帮忙上的户口的   父亲今年才18岁 母亲去打工走了
作者: 有来有去    时间: 2023-11-29 23:33

国内有一本小说,正规作家正规出版,说一个10岁女孩的小说。这个女孩的母亲属于好吃懒做吧,或者也是穷苦,就背着男人和一个裁缝老头好。回来东窗事发,这个女人和一个建筑工人跑了。这个老裁缝于是就把主意打到这个10岁的小女孩身上来了,又哄又给她吃得喝的,还给票子,就让老裁缝给奸污了。小女孩也没跟任何人说。可以说这个小说关于这个过程的情节描绘还挺详细。我当时想啊,也就是因为是文学作品,还是个女作者。这要是换个会所的写手,这么写,肯定会被判断为恋童癖。

关于现在这个创作的新规,我个人感觉问题不大,因为我本来就只喜欢写熟女少妇。
作者: 性瘾老哥    时间: 2023-11-30 00:09

引用:
原帖由 小小色狼 于 2023-11-29 23:26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907586&ptid=11796877][/bbs]


你可以搜一下 前半个月刚爆出来的新闻  14岁男孩和20岁女孩生了个男孩  男孩现在4岁没户口 天天在大街溜达  工作人员帮忙上的户口的   父亲今年才18岁 母亲去打工走了 ...
你说这个就对应到了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如果一个男孩发育的比较早,9岁时就开始进入青春期,那么到了14岁时性器官有的就已经发育的特别成熟了。像我就是性启蒙的比较早,小学时就通过偷看父母私藏的成人录像带知道了男女之事是怎么一回事,当时鸡巴已经能够勃起变硬了,到初中时就已经长到了13厘米左右肏女人屄完全没问题。

现在的小孩儿从小营养更好再加上吃的食物里存在各种激素,网络资讯信息又这么发达,其实都是青春期早早到来的性早熟状态,因此发生“14岁男孩和20岁女性生了个男孩”这种新闻一点都不稀奇,这种新闻无论中国还是美国每年都有,大部分都是初中女老师勾搭了自己的男学生……现在甭说初中小孩儿,很多小学生都长得骚高闷壮的比自己父母都体型高大,“儿子鸡巴比你爸的都粗都长”真的是一点儿都不夸张,早就不是色文小说夸张描写的编造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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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聊天室:小学生身高竟然已经180cm以上了!!!

因此,如果我写一个小说,比如就按《14岁的男孩和20岁的女孩生子》这一社会新闻改写成一个小说,哪怕就是一纪实性作品,也会出现“现实明明都发生了这件事,我却会因为小说角色年龄问题而违规”的尴尬状况。
另外,清朝顺治皇帝生第一个皇子的时候才13岁,这个孩子是顺治与一位宫女所生……而且你要知道,中国古人常说的年龄往往还是虚岁,所以如果我老老实实按历史史实去写小说的话,反而我会因此“涉幼违规”,这不得不说实在太奇葩了。

[ 本帖最后由 性瘾老哥 于 2023-11-30 14:06(GMT+8) 编辑 ]
作者: onopanda    时间: 2023-11-30 08:25

试着回应一下34楼寒冬夜行会员(你的名字后面还有一个字符,我打不来就略去了,见谅)
请各位文区的管理大佬不要怪我多管闲事啰里八嗦越俎代庖哈
以下仅为个人观点,与论坛无关,不代表论坛其他任何管理员的意见或看法,所有的错误和疏漏只属于本人,与论坛无关

我是很不喜欢半中文半洋文的写法,但是这玩意涉及到法律术语,有些地方只好用英文,如造成阅读困难请见谅。

寒冬夜行会员在34楼的回复里提到,“说了这么多,是想表达什么呢?就是单纯在会所色文中出现一些16-18岁的正常情色情节,首先肯定不触犯比较严重的child pornography,其次也不见得会增加触犯Obscenity的几率。反过来,删掉这些情节,也不见的能洗清Obscenity的嫌疑。“

我重组一下语句,你的大致意思就是根据美国的法律,涉及未成年人的纯文字色文和child pornography无关,但是已经是涉嫌触犯obscenity了,既然这样的话,那么论坛禁止未成年人色文既没有降低child pornography的风险(因为本来就没有这样的风险),也没有降低obscenity的风险(因为本来就已经涉嫌)。

下面请开始我的表演。

论坛出台禁止涉未年人的内容的公告后,关于什么是child pornography在文区有很多讨论,我就不赘述了。根据美国法律的定义,违反child pornography的要件之一必须是视觉上的描述(visual depiction),因此很显然纯文字的小黄文和这个无关。(从立法者的意图来说,立法child pornography的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小黄文里又没有真人演出,没有需要保护的对象。说句题外话,演怪奇物语里Eleven的MBB前两年一过18岁生日后网上就出来了很多她“出演”的那种换头的色情视频,虽然明知道是假的,但是在她满18岁前,这些视频是会触犯child pornography,所以她一满18岁这些视频就都出来了。)所以暂时我们要把child pornography这个法条在旁边放一放。

和纯文字小黄文直接打交道的法条就是obscenity(淫秽)了。先扯几句大背景,因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保护令人不安、产生伤害性的言论(offensive speech),因此像下流的(indecent),色情的(pornographic)的内容都在保护的范畴,只有到程度上升到淫秽才不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

对于刘备的禁止和限制早已有之,美国最早依据的是1868年英国的一个判例Hicklin,具体不多说了,反正Hicklin判例的大意就是只要整个作品里有一丢丢的下流成分,整部作品就属于淫秽。因此,像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尤利西斯、十日谈这样的作品一度都是作为淫书而被禁。

1959年的Roth v. United States是美国最高法院第一次和obscenity打交道,明确了淫秽的言论不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但是Roth判例的缺点是没有对淫秽obscenity有很好的定义,这就造成了接下来十几年因为定义的不明确,各级法院包括最高法院对于淫秽的理解一片混乱,其中就有大法官Potter Stewart那句著名的“I know it when I see it.”

(这期间有很多关于奇葩的案例,就略过不提了,但是你提到了Fanny Hill(大名Memoirs of a Woman of Pleasure),就多聊两句,这本书成书于1750年左右的英国,我没看过,但内容包括了女同性恋、群交、鞭打、性虐、恋物等元素,出版以后就各种被禁。但是在1966年的Memoirs v. Massachusetts,最高法院的判决说尽管这本书只有“minimal literary value(文学价值捉急)”和”only a modicum of social value(一丢丢社会价值)”,但正因为有了这一丢丢的价值,这本书就不是淫秽作品,应该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如你所说,目前关于淫秽的定义来自1973年的Miler v. California。Miller判例给出三个条件,如果全部满足的话就属于淫秽。我觉得你翻译上有些用词值得商榷,因此附上判例的原文语句。

第一,作品会激发对性的强烈兴趣,”appeal to the prurient interest in sex”,最高法院对于prurient interest的解读是”a tendency to excite lustful thoughts”和”lascivious longings”,用人话来说就是让人看了鸡鸡倍儿硬。
第二,公然以令人不安的方式描绘性行为,”portray sexual conduct in a patently offensive way”,这个patently offensive不太好翻译,我也想不出合适的词语,用人话来说就是特别黄。
第三,作品从整体而言缺乏重要的文学、艺术、政治、或者科学价值,”do not have serious literary, artistic, political, or scientific value”。

Miller判例虽然给出了淫秽的定义,但是实践起来还是不容易界定。第一条和第二条使用的是本地标准(local community standard),如果检方挑选民风保守的地方起诉,那么相应的比较容易符合前两个标准,但第三条采用的是reasonable person或者说全国标准,这个法律意义上虚拟的reasonable person会不会觉得作品有重要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这个解读来说弹性的空间就很大了。

顺便提一句,在1973年的另一个判例Kaplan v. California中,最高法院判定淫秽作品不一定非要有图像,纯文字的小黄文也会被定性为淫秽。

以会所的文学作品而言,第一条是作者创作的目标,不能让读者产生性趣那还扯什么蛋?第二条的话口味略重的作品应该都符合。第三条就不好说了,肯定是有部分作品有这些价值的,有多少作品我就不知道了。个人的看法,会所文区的刘备肯定有部分是涉及淫秽的,但是现实的法律风险并不大。

从实际来看,Miller判例以后涉及淫秽的最高法院判例少了很多,联邦和州一级的政府对于淫秽的执法打击力度也是逐年减少。究其原因,一是根据Miller判例来界定淫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且考虑到各级法院对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力度,检方不太愿意做胜算不大的事情,二来就算法院判了淫秽罪,在联邦和州的刑法里淫秽算不上什么重罪,而且美国的社会风气对性愈加宽容开明,检方劳命伤财,吃力不讨好,少不了被骂一句浪费纳税人的钱。因此,近二三十年来,政府对于涉及色情、淫秽制品的打击重心放在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上。

好吧,是时候请回刚才放在一边的child pornography了。

直接讨论有关child pornography的美国最高法院案例是1982年的New York v. Ferber,Ferber里的这哥们是个成人书籍店的老板,他因为贩售未成年男孩自慰的影片而被捕(为什么有人要买这个影片看就不是我能理解的了,对镜自撸岂不更妙?)。最高法院的判决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有权力禁止child pornography,但判例中提到的更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就算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制品内容本身达不到淫秽(obscene)的程度政府都是可以禁止的。

Ferber这个判例狭义上仅适用于child pornography,但是从政府或检方的角度而言,很容易有以下的推论。Ferber告诉我们政府可以对于未成年色情内容进行管制(保护未成年人也是Ferber判决依据之一),Miller和Kaplan告诉我们政府可以禁止淫秽的内容,包括纯文字作品,这三个判例连起来解读,政府应当也是有理由禁止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纯文字作品的。(比方说,加州的刑法里关于”obscene matter”的定义,几乎是照搬了Miller判例的对于obscenity的定义,但是在下面的一个小项里提到,在判定第三个标准也就是作品是否有重要的文学、艺术、政治、或者科学价值时,如果作品描绘了16岁以下未成年人从事性行为,这点也会是判断作品价值的一个因素。)从这点来说,虽然文区的纯文字刘备基本不在美国法律里child pornography所涵盖的范围内,但是论坛从降低和规避风险的角度来说,现在的做法是无可厚非的。你既然是法律工作者,肯定知道规避风险的重要性。

最后,从网站的法律风险角度出发说两句,1998年的Reno v. ACLU判例,最高法院说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保护网站传播、表达各种言论,包括不雅的、下流的言论,除了……?没错,除了obscenity和child pornography。Obscenity因为现实的定罪难度和政府的选择性执法,虽然论坛有风险但实际风险不大,child pornography则是千万要避免的红线。

跳大神和五禽戏我一无所知,无法置喙。我也来打个比方,好比说这条马路限速60公里/小时,obscenity是车速65,虽然严格来说违反法律,但基本没有交警会来管你,而child pornography是酒驾,交警看到一个逮一个,文区的涉及未成年人的纯文字刘备就好比车速65,但手里拿着个空酒瓶。交警看到你开车的时候有个空酒瓶,肯定拦你啊,你说哈哈,空的,没有酒驾,交警说好吧,啊,对了,正巧你车速65,来,请收下你的罚单。

以上。
作者: 歪糕    时间: 2023-11-30 11:40

学到了学到了,感谢onopan分版!

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美国法律里,对child和未成年的定义是一样的吗?因为国内未成年的定义是18周岁,幼童的定义是14周岁

先说音像制品好了,只要参与者未满18周岁,就一定会落到child pornography打击的范围里吗?如果是由成年人扮演的未成年角色,会不会违反这条规定呢?这里的核心是参演者和虚构的关系,如果认可虚构内容并不是由真的未成年参与,谈不上保护与被保护的话,那么纯文字内容应该也是这样的

Ferber案例严格来讲还是针对音像制品的,纯文字内容因为是虚构的,没有真人参与,所以谈不上保护,还是应该落在obscenity的范畴里?
作者: cherry百分百    时间: 2023-11-30 15:15

这不是法律问题,onopan说得很透彻了。站长是看清楚了关键点的。
作者: onopanda    时间: 2023-11-30 21:06

歪老板客气了
请教谈不上,以child pornography的联邦法条而言,保护对象是"ninor",定义是未满18周岁的人士,没有进一步的细分,具体每个州我也不清楚,应该不会有大差异,但是据我所知,有些州会有16岁以下、14岁以下加重处罚的规定
你说的对,音像制品里的实际参与性行为的人一定要是未成年人才会违法,这个法条的一个affirmative defense(积极抗辩?我也不知道正确的翻译是什么,用人话说就是被告必胜)就是已满18周岁。比方说看上去是小孩子的嘿咻视频,涉嫌child pornography被抓了,小孩子身份证一亮,拍摄视频的时候两人都50多了,那就没事。所以成年人演未成年人基本没有问题,但是有一点,你不能仗着自己显嫩,故意装成未成年人去迎合这种癖好,这里有个pandering的法律等着你,具体就不说了,比方说吧,天山童佬刚变身那会儿决定下海拍AV,虽然大家都知道她几百岁了,但是可能还是会有法律风险。
引用:
原帖由 歪糕 于 2023-11-30 11:40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909591&ptid=11796877][/bbs]
学到了学到了,感谢onopan分版!

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美国法律里,对child和未成年的定义是一样的吗?因为国内未成年的定义是18周岁,幼童的定义是14周岁

先说音像制品好了,只要参与者未满18周岁,就一定会落到child pornography ...

作者: 寒冬夜行亻    时间: 2023-12-4 03:40

引用:
原帖由 onopan 于 2023-11-30 08:25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908936&ptid=11796877][/bbs]
试着回应一下34楼寒冬夜行会员(你的名字后面还有一个字符,我打不来就略去了,见谅)
请各位文区的管理大佬不要怪我多管闲事啰里八嗦越俎代庖哈
以下仅为个人观点,与论坛无关,不代表论坛其他任何管理员的意见或看法,所有的错误 ...
首先感谢onopan兄台提供了比较多的资料引用和背景介绍。我写之前的回复时,觉得肯定很长很难读,便省去了许多我个人认为不必要的细节,包括Kaplan和Ferber。在兄台的回复中都能得到很好的补充。兄台的事实陈述部分,与我的认知基本相符。但兄台的解读部分,恕不能苟同。

在解释分歧之前,可以确定兄台至少不反对我提的两点:

1. 虽然pornography本身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用语,但child pornography存在其严谨法律定义。纯文字情色作品不属于child pornography范畴,没有歧义。
2. Obscenity基于Miller test的认定比较过时,不符合时代发展。纯文字情色作品涉嫌Obscenity,但被执法的几率不大。

第一个分歧,是兄台这段原话,我不是特别理解兄台的逻辑:

“Ferber告诉我们政府可以对于未成年色情内容进行管制,Miller和Kaplan告诉我们政府可以禁止淫秽内容,包括纯文字作品。三个判例连起来解读,政府应当也是有理由禁止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纯文字作品。”

首先,“Ferber告诉我们政府可以对child pornography进行管制”,这里的child pornography,既然明确地不涵盖纯文字情色作品,为什么要纳入时下的讨论?Ferber的意义在于明确了child pornography不受first amendment保护,而child pornography与纯文字情色作品无关。

Ferber的case原文中,在判决解释部分有5条内容,其中第5条便详细解释了为什么判决与过往判例体现的法律精神并不冲突。几段原文如下:

“There are, of course, limits on the category of child pornography which, like obscenity, is unprotected by the First Amendment. As with all legislation in this sensitive area, the conduct to be prohibited must be adequately defined by the applicable state law, as written or authoritatively construed. Here the nature of the harm to be combated requires that the state offense be limited to works that visually depict sexual conduct by children below a specified age. The category of "sexual conduct" proscribed must also be suitably limited and described.”

这里明确提到,只涉及“works that visually depict sexual conduct”,即视觉作品,与纯文字无关。而后文更是明确:

“We note that the distribution of descriptions or other depictions of sexual conduct, not otherwise obscene, which do not involve live performance or photographic or other visual reproduction of live performances, retains First Amendment protection”

不构成obscenity的其余作品表现形式(非视觉),仍受first amendment保护。

所以Ferber并未对child pornography的外延产生影响,仍然与纯文字色情作品无关。

其次,“政府应当也是有理由禁止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纯文字作品”。我们一致认同,政府本就有理由禁止淫秽纯文字作品,这自然包括了涉及未成年人的,和不涉及未成年人的。我不知道这个推论的意义在哪里。

后面,在提到Reno vs ACLU的时候,兄台说:

“child pornography则是千万要避免的红线。”

Again,当确定了child pornography不涵盖纯文字色情内容后,就不应将其过度纳入讨论范围。强奸也是千万要避免的红线,小说情节中会出现许多千万要避免的红线。这不见得构成小说违法的依据。

另外,兄台引用了加州法律作为补充说明:

“加州关于obscene matter的定义…………如果作品描绘了16岁以下未成年人从事性行为,这点也会是判断作品价值的一个因素。”

我觉得兄台此论出自California Penal Code 311,原文如下:

“In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matter taken as a whole lacks serious literary, artistic, political, or scientific value in description or representation of those matters, the fact that the defendant knew that the matter depicts persons under the age of 16 years engaged in sexual conduct, as defined in subdivision (c) of Section 311.4, is a factor that may be considered in making that determination.”

这段话大意确如兄台所说,可里面提到了具体定义出自311.4 (c)。那我们看一下311.4 (c)怎么说的:

“…………preparing any representation of information, data, or image,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any film, filmstrip, photograph, negative, slide, photocopy, videotape, video laser disc, computer hardware, computer software, computer floppy disc, data storage media, CD-ROM, or computer-generated equipment or any other computer-generated image that contains or incorporates in any manner, any film, filmstrip, or a live performance involving, sexual conduct by a minor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alone or with other persons or animals…………”

虽然提到了“包括但不限于(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可给出的例子全部是音像制品:film(胶卷), filmstrip(暂译为老式投影), photograph(照片), negative(底片), slide(暂译为新式投影), photocopy(影印), videotape(录像带), video laser disc(数码光碟), computer hardware(电脑硬件), computer software(电脑软件), computer floppy disc(软盘), data storage media(数据存储媒体), CD-ROM(CD),computer-generated image(电脑生成图片)。

所以从立法初衷,很难想象这一条是针对纯文字作品,毕竟纯文字作品在语言表述或举例上,不存在歧义和遗漏的必要。同理,既然这里是关于“obscene matter”,我们看一下matter的定义。在311.4.d(2)里:

“As used in subdivisions (b) and (c), “matter” means any film, filmstrip, photograph, negative, slide, photocopy, videotape, video laser disc, computer hardware, computer software, computer floppy disc, or any other computer-related equipment or computer-generated image that contains or incorporates in any manner, any film, filmstrip, photograph, negative, slide, photocopy, videotape, or video laser disc.”

所以适用于311.4.c的matter定义,基本与上文一致,全部例子为影音制品。因此,我个人不认为兄台对加州法律的引述,对于纯文字情色作品的定罪有足够帮助。即使存在针对的可能,也如兄台所说,“这点也会是判断作品价值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决定性的。

看到兄台最后的比喻,我大致明白兄台的意思。就是说,其实能定的罪还是Obscenity,只是涉及未成年人会增加被执法的几率。首先,我当然同意obscenity是可以定罪的,我举red rose案也是这个意思。但涉及未成年人会增加多大的起诉或定罪几率?从兄台整篇回复,我不仅无法看出一个定量的分析,甚至无法看出一个论据充足的定性分析。我个人的观点基于数据,既然miller和kaplan是70年代,ferber是80年代,甚至reno也是90年代。这些距今十分之久,甚至远远早于我所重视的red rose。而我的判断,更多还是基于red rose:

1. red rose作品涉及未成年人的年龄远远小于18岁,甚至远小于14岁,与会所现实不符
2. red rose涉幼手段残忍,与会所现实不符
3. red rose是选择性执法,作者本人有精神疾病,无法参与庭审,有较大认罪可能
4. red rose也距今15年有余了

我的观点很有可能也是偏颇的,接受一切批评。但我个人认为,两个比较好的角度是:

1. 近二十年,red rose以外,到底有什么具体的关于纯文字情色内容涉幼的例子。这些例子的说服力是多少?
2. 为什么纯文字情色历史悠久,可child pornography自立法始,就只盯着影像图片等视觉内容而忽视了文字内容?背后的历史、文化、法理、精神是什么?

兄台的历史介绍得很好,但论证相对来说不够完整。虽然兄台说观点只代表自己,不代表会所和其他管理。但毕竟兄台也是十分言之有物,我就借贴对站长和管理聊点法律之外的东西。

第一是onopan兄说“论坛从规避和降低风险的角度,现在的做法无可厚非。”首先,我猜既然来了这里搞颜色,从站长到管理到作者,没有人追求的是零风险,大家实际追求的是低风险。那会所此举到底规避和降低了多少风险,是需要一定量化的。这个量化的精确度多少不敢保证,但这个过程要有。没有什么无可厚非的事情,新规出来的时候,很多其他朋友说的都是在理的。难道除了涉及未成年人,会所便完全符合美国法律了吗?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其他违法风险,又怎么说呢?

第二是,会所可以更开诚布公一些。之前的公告,大致意思是“根据美国法律要求,文区不能涉及未成年人”。许多用户,心里可能想的是,如果今天不改,明天就要被举报,下个月就要被起诉,明年就得蹲监狱……那现在,假设我的观点全部是错的,onopan兄的观点全部是对的。那实际发生的情况,也远远轻微于之前公告达到的效果。更准确的描述是,如果色文涉及未成年人,可能会增加被美国执法机关盯上的风险。这件事发生的概率未知,但为了网站和站长的安全,有必要缩限作者创作自由,实行新规。

这样也许会降低作者和读者与会所共情的几率,招致更多的反对和骂声。但至少开诚布公,只靠一句“美国法律”加上一个“child pornography”糊弄过去,是不可能的。
作者: 寒冬夜行亻    时间: 2023-12-4 04:26

引用:
原帖由 歪糕 于 2023-11-29 10:32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904205&ptid=11796877][/bbs]
楼上的寒冬兄弟,看得出来你应该具备一些法律专业背景,几次回答都很专业,这方面我就看不懂了,我相信会所的管理人员里面没多少人能看得懂

纠结法条,对于我们这种连半桶水都没有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实操价值,我们不可能在短时间 ...
感谢回复。兄台的观点,我基本是赞同的,但方向不太一致。

比如法律不方便实操,比如管理需要一刀切。但我的疑惑不是切一刀还是切两刀还是切半刀,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切,或者是为什么现在这个时间点要切。

而我与兄台观点不同的是,我不认为在缺少法律基础和历史文化了解的情况下,盲目模仿英文网站是正确方向。

我的英文书,包括带点颜色的,很多都是Amazon看的。作者可以在Amazon发情色内容,但如果涉及未成年人,肯定是第一时间被平台下架的。我不知道具体缘由,但在讨论区看到两种观点,一种说存在法律风险,一种说不存在法律风险,但是会冒犯读者。读者被冒犯了,就不来Amazon了。我无从判断Amazon的考量,但至少说明,法律不是平台规定的唯一准绳。不了解背后的真正缘由,很可能只是东施效颦。

一个比较好的例子是,会所不允许色文涉及政治。涉及政治触犯法律吗?一篇色文,聊聊中国领导人,聊聊海峡两岸,违反美国法律吗?还不是因为会冒犯读者,带来用户流失,所以才进入版规。

另一个原因是,会所的目标是什么?如果学习英文站,学哪个?毕竟没有一模一样的。

学Literotica吗?也是挺大的情色书站。里面写着规定,小说中的所有人物,必须全部满18岁。但同时也写着,尊重知识产权。何况这网站还免费。需要都学吗?还是说只学用得上的?那什么用得上?兜兜转转,不还是需要法律。

学AO3吗?里面啥都有,什么都不管,underage sex可以是文章标签。但整个网站非盈利,没有任何收费制度,也无广告。这点会所要学吗?

你最后一段自己的理解,如果凭的是经验,而非法律。你有多大的信心?

我之前回复中提过,这条规定和我的阅读和创作没关系,而且新规已经将影响降到最小。我没试图取消新规,我只是想知道,一个服务中文用户,基本不在乎中国法律的平台,它在美国的定位是什么?它多大程度上要去迎合美国法律,它愿意承受多大的风险?今天跟我没关系,要是明天涉及版权,涉及其他问题了呢?

趁我还了解一点相关法律,不如现在说。比未来跟我有关系了再说要好一点。
作者: 寒冬夜行亻    时间: 2023-12-4 04:32

引用:
原帖由 cherry百分百 于 2023-11-29 19:36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906461&ptid=11796877][/bbs]


我倒觉得,管理用一种非常朴素的思维(搞了十几年色情的人的本能敏锐),找到了问题的关键点。
嗯,怎么说呢……

可以参考我与onopan兄的讨论。我们所聊的绝大部分法律概念或是判例,大致都距今四十年以上的样子。

如果onopan兄的观点更接近事实,新规可以称之为“后知后觉”。

如果我的观点更接近事实,新规可以称之为“多此一举”。

我是不太清楚,哪里敏锐了。
作者: 寒冬夜行亻    时间: 2023-12-4 04:36

引用:
原帖由 cherry百分百 于 2023-11-30 15:15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2910423&ptid=11796877][/bbs]
这不是法律问题,onopan说得很透彻了。站长是看清楚了关键点的。
依然不是很懂,虽然存在我全错,而onopan兄全正确的可能。

但我们两个聊的全部在法律的范畴里。这为什么不是法律问题?站长又看清了什么关键点?
作者: taideng99    时间: 2023-12-4 06:52

请问如果是架空的古代背景呢?女子15甚至更早就及笄,要谈婚论嫁了。
作者: chara33    时间: 2023-12-4 23:08

主角是高中生,操苦主妈妈但主角没提及年龄,苦主说了年龄16岁,苦主和主角是同班同学,后续写文的时候是只要不提及年龄就能继续写吗
作者: YYLF    时间: 2023-12-14 01:29

版主你好,我想问问如果我笔下是一个完全架空的魔幻世界,难道里面的人类种也必须模糊年龄吗?因为我很多角色其实是按照之前的规矩也就是14周岁以下的禁止涉黄来当红线的。这次回来一看哦豁怎么严禁到18周岁了,那我完全架空的魔幻世界也必须按这个来吗?
作者: fuminglang    时间: 2023-12-17 15:34

如果是模糊年纪 第一种:可写为小时候  懵懂初开 这类的 反正不提及年纪 然后提及性行为,可以不,第二种:不提及年龄 主角上在高中然后再提到他有个小5岁妹妹然后妹妹有了性行为可行不,第三种:介绍中提到可写为初一1阶段,然后有性行为 是否可以

[ 本帖最后由 fuminglang 于 2023-12-18 04:38(GMT+8) 编辑 ]
作者: a67130827    时间: 2023-12-23 00:32

雪莉可是出色的成人女性啊,为什么最后会提她
作者: 我知道的    时间: 2023-12-24 02:25

若不写年龄,直接用“萝莉”来形容有问题吗?
作者: 白色桔梗    时间: 2023-12-30 04:56

你好夜月版主,请问像遮天原著仙侠世界观这种,主角叶凡因为吃果子二十多岁变成了十多岁然后和秦瑶发生关系写出来这算不算违规。
或者单纯的就主角十几岁开局,然后巴拉巴拉,因为是仙侠架空,所以违规吗?
再比如,情节从北斗回到地球了,收徒十六岁少女然后巴拉巴拉,算吗?
还有比如说斗破十六岁成年,写萧炎和云韵山洞巴拉巴拉,未满十八,但玄幻世界。
还有像斗罗,小舞十万年魂兽但萝莉,或者原著人族但萝莉,适用架空吗?
像这些基于同人衍生架空的是不是可以放飞自我,还是收敛着来啊????。
作者: —触手の雪    时间: 2024-1-4 04:57

文中没有标注具体年龄,或者只写了x岁,多次使用幼女、幼小的、幼穴、幼幼的,这几个词合规吗?

[ 本帖最后由 —触手の雪 于 2024-1-4 07:10(GMT+8) 编辑 ]
作者: —触手の雪    时间: 2024-1-5 23:29

请问既然幼女不行,那小女孩可以用吗

[ 本帖最后由 —触手の雪 于 2024-1-5 23:56(GMT+8) 编辑 ]
作者: sixoosex    时间: 2024-1-5 23:49

希望整治下动漫图片区,整版下去都是小马拉大车的,那个叫自己汉化的,一直发这种不到10岁小男孩的动漫图片,屠版,好看的动漫图片都顶没了。
作者: 怪物大叔X    时间: 2024-1-16 23:50

我之前写了明确违规年龄(16岁)的章节(年龄是第1章写的,已经写了并发布了10几章),那么我后面不再提任何年龄问题,能继续写下去么?
作者: hmhjhc    时间: 2024-1-17 12:42

支持,理解,遵守。

然后自言自语几句:

我是散漫到极点的文区作者之一,我的创作欲望一向是飘忽不定的,疯起来可以两日一更一万字,然后说停更。。。好吧,我停更夸张起来都按年算的。。。然后我在文区其实也就是写了三篇作品,一篇都没完结。这个创作欲望常常阳痿本来就是个问题啊。我是去年10月底最后一次在文区更新了《权力的体香》第四部第28回,然后11月初还忽然起了兴致留言回复说有点想重新更新停了好几年的《后宫·大观园记》,但是11月初论坛里开始收紧规则发布规则,第一版规则我记得还特别严苛,然后经过班主大大们几轮磋商,出了这个比较人性化也界限比较清晰的规则,规则本身其实已经考虑到方方面面的,但是说实在的,对于我个人感受就来说,就是又乘机发懒了,不太想更了,有点想继续无限期休更下去了。

这第一是麻烦,《权力的体香》本身基本不涉幼,我记得我的设定里到目前为止的女孩子基本都成年了,其实我未来是规划过几个小女孩像宋小寒宋小雪姐妹的,但是反正还没登场将来再说,体香应该是问题不大的;但是我另两部作品就不成了,《绝望拘禁》肯定违规;《大观园记》实际上也是违规的很;当然,都是可以避免可以处理可以按照新的版规改写或者柔和化的,但是。。。我不是懒么。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很喜欢过几回整理完整版TXT,绝望拘禁都小几十万字了,大观园记接近百万字,体香都快300万字了,这要一一摸排修订,不说工程量浩大无比,我肯定没那份闲心,而且会改的一塌糊涂,我也接受不了。

不过麻烦还是小事,最重要的还是创作欲望。对于色情作品,我所追求的就是那种“我最意淫,但是别的作品没写出来,我只能自己写,所以我自己写,就完全由得我的性需求来写”的快感,真的,我就为了那点快感,感。读过我作品的人应该会明白,我虽然涉及各类各式的性描写,但是个人性癖好上,我还是比较偏向少女控的。有一次有人评价我的《绝望拘禁》说简直是描绘了一个粉红色的女孩的梦幻泡泡世界。我虽然自问不是极端幼控,但是我最喜爱的女孩,我问问自己内心,还真就是14-18岁的女孩。而且不是萝莉的问题,我其实不太爱萝莉,我更迷醉的是这个年龄段的女孩那种发育过程中的青春活力和躯体的美感。我当然知道这涉及到犯罪。但是到了H论坛我都不能诚实的面对自己的性癖,那。。。我上H论坛干嘛?我一直觉得,在H论坛里发表“你不要涉黑,涉黑不够爱国”、“你不要涉绿,涉绿多脏啊”、“你不要男同,男同多恶心啊”。。。简直是有病。本来啊,H论坛里的内容,就是我们内心深处千奇百怪的各色癖好和欲望啊。我们是人类,我们有欲望,我们需要宣泄,甚至是奇怪的欲望,甚至是有害的欲望,所以才有那么多奇怪的内容啊。我不能理解小马拉大车,那是因为我没有这种癖好,但是对有些人来说,那就是内心深处最瘙痒的部分啊。

但是这话又说回来了,我40好几了,在现实世界中也经历了很多拥有着一些资源,不是毛头小伙子,我深知一个道理“破坏容易建设难;吐槽容易做事难。”论坛要存在,要维系,其实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不但有各种风险,还有各种压力,法律上的难点,社会上的现实,绝对不是说把服务器扔在海外就一了百了的。其实我完全可以理解论坛所有方和班主们可能遇到的各种现实难处和压力,凡事不可能要方方面面都满意,虽然有时候结果可能是方方面面都不满意,但是妥协和束缚,本来就是人生真正的常态。论坛上的图文视频当然是幻想世界中的,但是论坛本身不是。老实说,这次的规则本身的两度改动,其中我都能想象到版主和论坛所有方的努力沟通,也许还在群里吵闹、对峙、争辩啥的画面。。。个中滋味,难以表述吧。

还是希望版主、作者、读者可以一起做出一些妥协和努力,让文区可以多一些存在的时间,多输出一些优秀的作品吧。

所以,我会遵守论坛规则的。至于具体怎么执行,我也具体想想。(没说要更啊,最近又懒了,什么时候复更,更哪篇,回头再说)
作者: 警视厅一课    时间: 2024-1-21 18:17

引用:
原帖由 hmhjhc 于 2024-1-17 12:42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3152998&ptid=11796877][/bbs]
支持,理解,遵守。

然后自言自语几句:

我是散漫到极点的文区作者之一,我的创作欲望一向是飘忽不定的,疯起来可以两日一更一万字,然后说停更。。。好吧,我停更夸张起来都按年算的。。。然后我在文区其实也就是写了三篇作品,一 ...
还得等啊,只能耐心的等下去了,《体香》和《绝望》有些角色可以不写具体年龄呗,故意模糊下处理既可。
作者: sis_bd    时间: 2024-1-30 21:53

今天仔细看了这个规定,连忙把无意识中的文章审核一遍,作为作者,我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让自己的文章有任何一处可能存在一丝的擦边行为。还烦请各位兄弟们帮忙捉虫,遵纪守法,刻在心里!!!!
作者: virginrapist    时间: 2024-2-20 00:45

女孩
12岁(女)——金钗之年;   
13岁(女)——豆蔻年华,   
15岁(女)——及笄之年;   
16岁(女)——破瓜年华、碧玉年华;   
有这些也够用了吧。

而且16岁破瓜年华,真是有点意思。

[ 本帖最后由 virginrapist 于 2024-2-20 00:47(GMT+8) 编辑 ]
作者: 从来不乱    时间: 2024-2-22 19:22

这个版规非常清晰具体。感觉像是专门聘请了律师来看过的。非常专业。
作者: 瑞文123    时间: 2024-2-22 19:34     标题: 回复 63楼 的帖子

啊,原来是写绝望拘禁的大佬!感谢大佬你写的好文,看了好多遍
作者: ninjagaiden    时间: 2024-5-5 20:32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文中只是在很短的一段描述中出现一个12岁男孩看色情录像带撸管的情节,并无关于男孩的其他性行为的描写,重点也不在他撸管上,而是在色情录像带的内容上,算涉幼吗?

[ 本帖最后由 ninjagaiden 于 2024-5-5 20:44(GMT+8) 编辑 ]
作者: 卓天    时间: 2024-5-6 09:44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美国不同州的法律是不一样的,单纯引用联邦法律我认为是不合理而且偏简单粗暴的。比如,加利福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甚至没有限制结婚年龄,也没有禁止未成年人色情内容。
作者: 少典    时间: 2024-5-6 18:47

引用:
原帖由 ninjagaiden 于 2024-5-5 20:32 发表 [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13678725&ptid=11796877][/bbs]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文中只是在很短的一段描述中出现一个12岁男孩看色情录像带撸管的情节,并无关于男孩的其他性行为的描写,重点也不在他撸管上,而是在色情录像带的内容上,算涉幼吗? ...
按我的理解,如果是一笔带过说有个12岁男孩看色情录像撸了管,不带具体描写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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