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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季军] 【2023文心雕龙——芳华离殇】 【豆豆鞋之恋】 【038】【一次性完结】【征文季军】

本主题由 微嗔 于 2024-2-17 10:13 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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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篇神作,很厉害
可惜了这么晚才发,不然成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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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隔壁那个骗老实女孩下海的故事,再看看这个公车上锁的故事还挺感动。
李文财一直在努力的活着,虽然路线有问题,但是确实一直在努力,所以有个好结果就不显得突兀了……
看h文看励志了,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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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扯点题外话。本次征文我已经写了十几篇书评了,都是选的五万字以下的作品,因为大长篇评价起来比较累。征文结束以后,我感觉得逼自己一把,怎么得找一篇长的评一下,否则心里过意不去。

  我为什么找到这篇?因为我自己想看现实主义的作品。更具体地说,我想看的还不单纯是什么校园、都市、职场这种千篇一律的故事。我需要一个更精确的现实主义,一种具体的社会现象,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诸如此类。

  这篇看题目就像,读了几段,选对了。

  整篇文写得十分完整,这太厉害了!

  大框架上,起承转合十分流畅,人物不多但全部活灵活现,关键是无论主次人物,最后都有个交代。故事本身格局较大,用几个具体的人物来描绘整个“精神小伙”“精神小妹”的社会,面面俱到。而文风荒诞不经、诙谐自如,与故事十分契合。是形神合一的典型!

  小细节上,作者首先积攒和原创了大量的“社会语录”素材,十分见功夫。其次抛开这些表面的东西,作者的句式非常丰富,表达角度天马行空、切换自如,堪称绝妙。如果只有语录素材的堆砌而没有后面的技术,我肯定会看烦的。

  我虽然一直在夸,但我自认为很理性很客观。因为“精神小伙”这个概念跟我个人生活没有半毛钱关系,读这篇文章之前我对她们几乎一无所知。我甚至一次快手都没用过,文中的许多术语(激光雨什么的),我都需要边读边查。所以我是没有沉浸在文中的,完全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旁观者。即使这种状态看本文,我都觉得写得太好了,我相信比起对故事内容本身,这更是对讲故事水平的称赞。

  我始终相信,好文章是改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作者开头说,“本来是想再多检查几遍再发出来”……你不会一遍不改就写出这水平吧?以后如果身上揣着这种天赋,咱们这边建议藏着哈,说出来容易把人气死……

  但下面还是探讨一下,本文怎么能改得更好。读完之后,我觉得作者主要想表达的东西有:

  1. 想用几个精神小伙小妹,讲一个喜剧故事,让大家乐呵乐呵

  2. 想讲述整个精神小伙小妹群体的状态,铺展社会画卷

  3. 想搞点颜色

  写文不可能什么都表达,肯定有取舍。这三点已经铺得很大了,其余冲突的地方,即使作者你心里想写,我建议要坚决舍弃,不能犹豫。

  比如,本文最大的硬伤就在结尾。既然决定了讲喜剧故事(上面的1),千万不要再去明着讲大道理,直白地讲大道理是一定会跳戏的。你前面所有的故事是讲小人物的,是非主流的。换言之,就是“反道理”的。不是说你的文章不能有道理,有也要埋起来。作者你前面其实埋得很好,我一丁点儿明着的道理都没看到,但自己心里觉得似乎好像有那么点儿道理。可结尾这一大段我人就懵了,本来全文接受到的就是诙谐、无赖、嬉笑怒骂……你突然刹车,说其实这里面有道理,有深度,那就坏事了。因为拿掉喜剧的壳,从道理和深度的角度分析逻辑,本文这个故事就比较草率了。

  所以我个人的建议:结尾处从“混社会到底是为了干什么”这句开始的全部议论内容,通通不要。

  至于上面的2,为了社会画卷,作者你可能做了大量的功课,积累的大量的素材。但创作这件事,很多时候不是关于增加,而是删减。有些地方,尤其是你在做背景描述的时候,会写得太长。有些没问题,有些有问题。

  一个好的例子是,第四章开篇不久,写了个混子金字塔,从第一等落到第五等,最后笑嘻嘻地说,主角根本就是第五等,最底层。这里的五等混子有相当长的篇幅,其实绝大部分跟主角的故事都没什么关系,即使后文出来的这些所谓“反派”,也没爬上这座金字塔。但这里为什么写得好,除了文字精彩,更重要的是五等混子是递进的关系,读下来很顺。

  一个非常不好的例子是,第十章开篇不久,作者介绍主角的偶像“宇将军”。俏皮话虽然一句接着一句,可实在实在是太长了。这里的问题就在于,这些俏皮话本质上是同一种东西,写得再精彩,这么堆上来可读性真的不高。我能感同身受,如果我是作者,我收集或原创了这么多精彩的俏皮话,我肯定想都用上。但还是得克服这种心理,该舍弃就得舍弃。

  所以我觉得本文整体篇幅其实都能再删一删,主要就是处理上述这种过犹不及的表达,变得更精炼紧凑一些。

  然后关于3,情色在本文,是一种状态。更具体地说,精神小伙的性生活,表现的是精神小伙的特征和认知,进而刻画他们的生活状态。从这个角度,本文的情色部分,到底是写得色欲一点还是寡淡一点,区别不大。更重要的是写得幽默一点,而作者已经做到了。如果是还有什么改进的,就是情色很可惜只是一个元素,而没能更加深化成为一个线索。那哪个元素被深化成了线索呢?显而易见,就是嗑药。如果能把精神小伙的性爱,写到“美莎片”这个层次,算是对本文情色部分的巨大提升。

  我评短文的时候,一般是读两遍。先读一遍,记下一下感想,然后对照着读第二遍。有时会发现,其实我的感想很多是不准确的,不是作者表达的问题,是我没理解对。这样我便再返回修改我的评论意见。但本文实在太长,我只读了一遍。上面有些理解的不见得准确,可能是我没完全读懂,欢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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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持点不同看法哈

之前有位读者说,读这篇小说,像看相声,或者听一段评书,我自己也有这种感觉,作者的口吻没有代入李文财,而是以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了他的故事,那么他的故事讲完了,讲一段收尾的话,我觉得挺符合说书人的节奏的,我倒是没觉得出戏

都说喜剧的内核是悲剧,我从读完序章开始,就隐隐感觉这篇文要发刀,结果并没有,但我还是感觉李文财那次过量嗑感冒药,可能是真的挂掉了,后面和柳梦临奔现,以及再后来和黑帮大佬的对峙,基本都是他弥留之际幻想出来的,当然我这可能是过度解读了,我只是觉得那之后的剧情有点太戏剧化,像童话里的剧情

精神小伙是一种精神状态,就像前些年的葬爱和杀马特,现在不也都不见了嘛,作者经常通过嗑药强调一个上劲儿的状态,我感觉精神小伙就是上劲儿的状态,劲儿过了,精神小伙们也就回归现实了,该结婚结婚,该生娃生娃,泯然众人,李文财所幸遇到了柳梦临,让他那股子劲儿消了,俩人就踏实过日子了

我也觉得美沙片比肉戏更上劲儿,简直了,笑气我倒是听说过,美沙片我真是闻所未闻,也不知道是不是东北小伙儿们真这么玩

非要解读的话,我觉得肉戏是偏现实的,美沙片是偏虚妄的,精神小伙们一开始通过美沙片追求虚妄的幻觉,最后却被一场场真实的性爱拽回了现实,我始终觉得这篇文是关于一篇:迷茫——混(上劲儿)——找到真爱——不再迷茫 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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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寒冬夜行亻 于 2024-1-9 15:37 发表
  先扯点题外话。本次征文我已经写了十几篇书评了,都是选的五万字以下的作品,因为大长篇评价起来比较累。征文结束以后,我感觉得逼自己一把,怎么得找一篇长的评一下,否则心里过意不去。

  我为什么找到这篇?因为我自己 ...
寒冬这次奉献了很多好评,只不过,为何没去评《十年一觉杭州梦》呢?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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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兰陵不谢花 于 2024-1-9 19:14 发表


寒冬这次奉献了很多好评,只不过,为何没去评《十年一觉杭州梦》呢?

哈哈……
那篇文太长了,九万多字呢,一定是因为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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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歪糕 于 2024-1-9 19:12 发表
我持点不同看法哈

之前有位读者说,读这篇小说,像看相声,或者听一段评书,我自己也有这种感觉,作者的口吻没有代入李文财,而是以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了他的故事,那么他的故事讲完了,讲一段收尾的话,我觉得挺符合说书人的节奏的,我倒 ...
我的观点和歪兄相近。主角是个“我嗑药、我杀马特,但我知道我是个好男孩”的形象。故事的发展结局也体现了“心向光明,坎坷亦坦途”的HE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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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歪糕 于 2024-1-9 19:12 发表
我持点不同看法哈

之前有位读者说,读这篇小说,像看相声,或者听一段评书,我自己也有这种感觉,作者的口吻没有代入李文财,而是以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了他的故事,那么他的故事讲完了,讲一段收尾的话,我觉得挺符合说书人的节奏的,我倒 ...
我跟歪糕兄的感触是一样的,这篇是一个说书人在给我讲“精神小伙”的故事。旁白是写作中经常坏事的一个东西,我在很多其他征文评论中也经常提到。但本文确实不错。

比较重要的是,这个讲故事的人和我一样,自己根本不是精神小伙。他了解并认同精神小伙,但他的语气中确实存在讽刺、吐槽、挖苦的成分。可以这么说,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我的视角和说书人差不多。如果李文财自己来读,我不认为他会喜欢。

所以为什么说结尾不能讲道理,讲道理的目的是,说服读者。而最后这一段,我完完全全没有被说服,只会出戏。可以结合原文细讲一点:

‘“精神小伙”这个词,似乎总是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贬义’

这是我第一个出戏的地方。坦诚地说,我自己就是对精神小伙居高临下的,读了这篇文章也一样。而故事的说书人,自己也不是精神小伙,本身也是居高临下的。正如我前面所说,李文财自己来读这篇文章,不会喜欢。我本来读得开开心心,还很温暖。突然来了褒贬,这事就完了。因为我本来不用选,你让我选,那我想了想,还是选贬吧……李文财再可爱,我不可能让我孩子以后当精神小伙。而且就算这文中,也不是每个精神小伙都是文财和东子,也有那不可爱的对吧。所以这事本来就不能深想,作者千万别提。

“他们会笑着和过去的自己挥手告别”

精神小伙会笑着告别自己的过去,道理我认同。但本文的精神小伙是谁?李文财。我的理解是,文财是个傻子(倒不是说真傻,就是迟钝得异于常人)。这种人设在艺术表达上很好,因为比较纯粹(参考阿甘正传)。所以,他不会向过去的自己挥手道别。精神小伙是他的外皮,他的内核是别的东西(那些好的东西)。所以他会自然而然地脱掉自己的皮,而保留内核。“挥手告别”这种事情是不存在的。傻子永远觉得自己是对的。作者写的“李文财和东子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若干年后的李文财会幡然醒悟”,这些我认同。所以还是说,别讲道理。你讲了个普遍正确的大道理。可你又偏偏塑造了一个,特殊的傻子。不协调。

“烧烤店的烟一熏,这个梦就散了,他没能成为那个威震四方的盖世英雄,但至少他保护了自己心爱的人”

这里我存疑。我觉得让这个傻子就觉得自己是英雄比较好。因为他保护了心爱的人,所以他觉得自己是英雄。梦没醒。这是我的理解。这里多说几句,为什么东子和文财脱下了精神小伙,但没有告别。因为东子找文财开烧烤店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你说咱以后也开个烧烤店夺好啊…夺有排面儿啊。这俗话说得好,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夺社会啊!”

他的表达方式还是精神小伙那一套。后来他们开店了,他们的营业方式,也是精神小伙那一套。这就是属于他们成长环境和个人经历的烙印,不存在告别。

当然可能我的理解是错的,作者本意文财也不一定是傻子,东子和文财最后就是告别了精神小伙。但这样一来,至少对我个人,故事就不浪漫了。

歪糕兄你说,主角的经历是:迷茫->上劲儿->找到真爱->不再迷茫

我基本是同意的,只是每个箭头联系都不那么紧密。从头到尾劲儿是一直在上的,真爱与不再迷茫也不是必然。

总而言之,一篇文能够把一个维度做到极致,就很厉害了。包括文学大家在内,都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一俊遮百丑。精神小伙这种社会现象,作者明显偏重的是“现象”。如果要偏重“社会”,肯定不能这么写,缺的东西太多了。作者在幽默温暖浪漫这些维度已经非常到位,我上面写的这些东西,如果最后不贸然讲道理,我都根本不会去想。舒服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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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留言
兰陵不谢花(2024-2-5 08:19)提示: 恭喜冠军,你不点评的原因,我果然没猜错
引用:
原帖由 兰陵不谢花 于 2024-1-9 19:14 发表


寒冬这次奉献了很多好评,只不过,为何没去评《十年一觉杭州梦》呢?

哈哈……
我在找现实主义长文阅读的时候,确实也考虑了《武汉血主》和《十年一觉杭州梦》,因为名字里都有地名,大概率现实主义。

但实际上,看了个开头,血主不是现实,就先放放。杭州梦倒是现实,但那个开头吧,我不太能接受……

女友生病了,就躺在家里。男友和前女友在家里喝酒……这剧情安排,怎么说呢。反正也先放放,还是先读豆豆鞋吧。

豆豆鞋好在是精神小伙跟我生活没关系,我读起来没那么多精神负担。杭州梦这个什么女友、前女友的,都是大家正常人生经历会有的东西,比较能共情,就负担比较重。

兰陵兄你既然问了,我不知道是不是你写的。反正我也不是批评,我觉得开头可以讲得再清楚一点,毕竟这种场景安排,稍微有点违和。也许后面把人物关系的隐情讲得更清晰,但我确实还没看到。有机会会继续拜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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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寒冬夜行亻 于 2024-1-10 04:58 发表


我在找现实主义长文阅读的时候,确实也考虑了《武汉血主》和《十年一觉杭州梦》,因为名字里都有地名,大概率现实主义。

但实际上,看了个开头,血主不是现实,就先放放。杭州梦倒是现实,但那个开头吧,我不太能接受……

女友生 ...
行,那就等一切揭晓的时候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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