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3-23 22:33   全显示 1楼

文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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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20537 于 2009-3-23 22:24 发表


烟雨星痕在版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擅自加威望,被投诉后解释理由难以服众,有滥用职权之嫌,处罚如下:

*********************************

【0009号令】




降为查水员(重新学习版规),-10贡献-10威望

请舞文超版撤销原加分,按照版规给与适当评分。

PS: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版规是用来执行的,如果不合适,可以修改。但在没有修改之前,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否则岂不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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